龙岩市新罗区儿童福利院创建于1985年,主要承担区内孤残儿与弃婴的收养、护理、康复、教育、送养服务工作,建院以来,共接收弃婴儿近800人,其中国内收养300余人,涉外送养近200人。在各级领导及社会各界高度重视支持下,三幢一体的新罗区儿童福利院于2010年9月投入使用。全院占地面积30亩,建筑面积9665平方米,内设300张床位,配有男女儿童房、游乐厅、康复厅、多功能厅、学习室、医务室、图书室等,集生活、康复、医疗、学习、娱乐为一体,处处体现“以儿童为本”的理念。清新优美的花园式环境,宽敞明亮的活动空间,舒适温馨的生活起居将为院内孩子的生活、学习创造更优越条件,孤残儿童将拥有更加灿烂美好的明天。
在各级党委政府的关怀下,在省、市、区民政局的领导下,在社会各界的关爱支持下,新罗区儿童福利院坚持“上为国家分忧,下为孤儿服务”的宗旨,以“建设一流队伍,提供一流服务,争创一流业绩”为目标,积极探索“社会福利社会化”的改革之路,将我院建成集食、宿、教育、医疗康复、护理服务为一体的多功能园林式福利院。目前,院内收养孤残儿童86人,其中集中供养38人,家庭寄养48人,残疾儿童占98%。现有工作人员14人(含聘请人员),其中院长1人,副院长1人,中共党员1人,大专及以上学历5人。为了让孩子身心健康地成长,我院通过采取国内收养、涉外送养和家庭寄养等方式,积极使孤残儿童融入家庭,让他们感受亲情的温馨,社会的温暖。对在院的儿童,分别举办“脑瘫儿童康复训练班”、“弱智儿童康复训练班”等,现有专职康复特教老师 12人。常年在康复训练专家和特教专家的科学指导下,先后有50余名残疾儿童因得到有效康复训练,生活自理能力、认知能力等方面有了明显提高,已成为闽西康复示范点。
该院历年来在孤残儿供养、护理、教育、康复、送养等工作中取得了可喜的成绩,先后荣获共青团福建省委、福建省综治办、福建省民政厅授予的“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福建省民政厅授予的“全省民政工作先进单位”、“人民满意政法单位”, 福建省妇联授予的省级“巾帼文明岗”、“三八红旗集体”, 福建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授予的省第七届(
2012-2014年度)“文明行业”创建活动示范点,民政部授予的全国“民政系统先进集体”、全国“群众满意窗口”等一系列荣誉称号。 儿童是祖国的未来,关注儿童的发展就是为人类社会的明天播种希望,而关注孤残儿童的生存发展,更是社会进步,保障儿童权益的充分展示。人们都说孩子是天使,工作人员每天守护着孩子们的成长,承担着照料他们的责任。孤残儿童的成长凝聚着各级领导的殷切关怀,饱含着全体员工的辛勤汗水和无私奉献,充盈着社会各界新老朋友和国际友人的支持与真爱。爱终将会改变一个乃至更多孩子的命运,慢飞的天使也终将会展翅翱翔。让孤残儿童在同一个世界、同一片蓝天下快乐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