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 > 互动交流知识库 > 生育
关于一胎生育证明的领取
作者:    文章来源:     日期:2015-06-03 【字号:

  诉求内容:本人于2014.3月将户口迁到北城,同年5月结婚,我从11年就开始在红梅小区居住,并以后长期会居住在红梅小区,由于房子是我父亲的户口,而我父亲有两个儿子,我弟弟没有在这里住户口也没在红梅小区,现在红梅小区居委会就以我父亲有两个儿子而不让我落计生关系,因为老家远不想回去办,想把计生关系迁过来,现在又不能落,导致不能办准生证,请问我该怎么领准生证。

  

    回复意见:你好!你反映的问题巳收悉,办理这项事应该:一、按常住办理:你是三明宁化淮土乡周坑村人,计生关系一直在老家,经查你的计生信息还是未婚,应先回老家完善计生情况后,我省计生条例有关规定做好迁移手续。

    二、按流动人口办理:按省条例和新罗区有关计生政策有关规定,需提供男女双方婚育证明才可办理一胎生育证。

  三、你还可到新罗区北城街道计生办咨询,电话3292891、3292892。

收藏】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