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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医疗保险基金管理办事指南
作者:    文章来源:     日期:2014-11-23 【字号:

  一、单位参保登记 

  (一)申报材料 

  1.企业单位

  1)《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登记表》;

  2)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营业执照(复印件);

  4)单位成立批复(复印件);

  5)市地方税务局直征分局分配的地税电脑编码。

  2.机关事业单位

  1)《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登记表》;

  2)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机关单位不需要提供);

  4)龙岩市委编办批复单位成立文件(复印件);

  5)市地方税务局直征分局分配的地税电脑编码。

  (二)办理程序:

  用人单位应在批准成立之日起30日内持以上所有材料向市医保中心基金管理科申请办理基本医疗保险登记手续。

  二、参保单位登记变更 

  (一)申报材料 

  1)《基本医疗保险单位变更登记表》;

  2)组织机构代码证;

  3)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4)营业执照;

  5)单位变更批复;

  6)银行开户许可证;

  7)市地方税务局直征分局分配的地税电脑编码。

  (二)办理程序: 

  用人单位应在变更之日起30日内持以上所有材料向市医保中心基金管理科办理变更手续。

  三、参保单位注销登记 

  (一)申报材料 

  单位主管上级部门批准合并、分立、解散、破产、撤销、终止的文件,人员分流安置文件,人员花名册,单位预留费用缴费凭证

  (二)办理程序: 

  用人单位应在注销之日起30日内到市医保中心基金管理科办理注销手续。

  四、新增人员参保登记 

  (一)申报材料 

  1.企业、行业单位在编人员

  1)《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登记表》

  2)近期一寸白底彩照两张;

  3)《参保人员增减情况变动表》;

  4)若从外统筹区转入人员,提供异地参保的《参保人员医疗保险类型变更信息表》。

  2.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1)《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登记表》;

  2)近期一寸白底彩照两张;

  3)《参保人员增减情况变动表》

  4)若从外统筹区转入人员,提供异地参保的《参保人员医疗保险类型变更信息表》及参保凭证(原件)。

  3.部队在编人员

  1)《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登记表》;

  2)近期一寸清晰白底彩照两张;

  3)《参保人员增减情况变动表》;

  4.单位非编在职人员

  1)《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登记表》;

  2)近期一寸清晰白底彩照两张;

  3)《参保人员增减情况变动表》;

  4)若从外统筹区转入人员,提供异地参保的《参保人员医疗保险类型变更信息表》及参保凭证(原件)。

  五、个人参保信息变更 

  (一)申报材料 

  1.“出生年月”的修改

  1)身份证、派出所变更证明复印件。

  2.重要信息的修改

  1)《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增减变更月报》;

  2)变更信息的证明材料。

  六、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关系中断 

  (一)申报材料 

  1)《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增减情况变动表》;

  2)判刑或劳教人员提交判刑或劳教的证明或批复的材料;

  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关系中断人员重新参保 

  (一)申报材料 

  1)《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增减情况变动表》;

  2)若从外统筹区转入人员,提供异地参保的《参保人员医疗保险类型变更信息表》;

  八、参保人员在职转退休 

  (一)申报材料 

  1)《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增减情况变动表》;

  2)机关、全额拨款事业单位:a、退休批复;b、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工资审批表;

  3)差额拨款、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和企业单位:a、参加社保的退休批复;b、龙岩市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审核表;

  4)行业单位:a、龙岩市退休人员审批表;b、基本养老保险退休待遇计算表。

  5)灵活就业人员:a、养老保险批文;b、社保退休工资审批表;c、判刑人员提供释放证或假释证明和社区矫正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九、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入 

  (一)申报材料 

  1.《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

  2.省内统筹区之间转移的,需提供《参保凭证》

  十、个人账户余额一次性支付 

  (一)申报材料 

  1、个人账户提现

  (1)《个人账户提现审批表》

  (2)提现申请人出国、转保健的医疗保险关系终止书面证明材料复印件

  (3)单位或居委会提供亲属关系证明

  2、个人账户继承

  (1)继承人与被继承人关系证明

  (2)单位或居委会提供亲属关系证明

  继承人未在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参保的,允许被继承人个人账户金额以现金方式一次性支付;继承人在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参保的,被继承人个人账户金额并入继承人个人账户使用。

  十一、参保单位缴费基数申报 

  (一)申报材料 

  1)申报新工资基数清册并加盖单位公章。

  2)退休人员调资证明材料:属社会化发放的,提供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或工资比照管理部门或民政部门出具的退休金认定调整证明材料;属财政供养的,提供加盖工资管理部门印章的《离退休人员津补贴变动审批表》或《离退休费核定单》及《国库统一支付离退休职费明细表》。

  十二、基本医疗保险工资差额补缴 

  (一) 申报材料 

  

  1. 根据当月医保档案
  2. 参保单位提供的补差材料:单位申报退休及工资材料。

 

  3.补差材料:①稽核通知;②稽核整改告知书。

  十三、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区外联网地区异地就医登记 

  (一)适用范围 

  1.退休异地安置 

  已办理退休或长期病休手续的福建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拟在统筹区外联网地区居住一年以上(含一年)。

  2.异地工作 

  参加龙岩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正式在编人员受单位指派拟在统筹区外联网地区工作一年以上(含一年)。

  3.异地转诊 

  龙岩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因病情需要拟转到统筹区外联网地区治疗。

  (二)申报材料 

  1.异地退休 

  1)《福建省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联网地异地医疗申请表》。

  2.异地工作 

  1)《福建省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联网地异地医疗申请表》。

  2)任职单位人事部门派驻异地工作证明材料。

  3.异地转院 

  综合三甲医院或最高级别专科医院出示的《龙岩市参保人员、离休人员市外转诊转院审批表》

  咨询电话:2291985

  地址:新罗区南城小溪路6号社会保险大楼二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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