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政综〔2016〕142号
新罗区人民政府,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龙岩高新区)管委会,市直各单位:
为积极去化商品住房库存,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现就龙岩市新罗区(包括东肖镇和红坊镇)范围内继续执行刚需购买普通商品住房契税优惠政策(以下通称为契税“即征即奖”优惠政策)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契税“即征即奖”优惠政策需满足下列条件
1.购房人拥有中国户籍。
2.购房人家庭本次购房为购买首套一手新建普通商品住房。
(1)购房人家庭成员在本次购房前无一手住房、二手住房、房改房、集资房、自建房、拆迁安置房、经济适用房、限价商品房等任何住房网签或住房登记记录。
(2)购房人年满18周岁的,家庭成员包括购房人本人及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购房人未满18周岁的,家庭成员包括购房人本人及其父母。
(3)普通商品住房指容积率在1.0和1.0以上、单套建筑面积在144m2(含144 m2)以下的商品住房(不包含限价商品住房)。
二、契税“即征即奖”优惠政策的期限和标准
1.契税“即征即奖”优惠政策时间期限从2016年7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继续执行,以网上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间为准。申请人可在2016年9月1日至2017年2月28日申请契税“即征即奖”,逾期者视同放弃。
2.契税“即征即奖”优惠政策标准,以地方实得财力奖励为限(地方实得财力为纳税人实际缴纳契税总额的80%)。
三、兑现契税“即征即奖”资金、单位
1.兑现契税“即征即奖”资金
按照“谁受益、谁负担”的原则,在龙岩市新罗区(包括东肖镇和红坊镇)符合条件购买首套新建普通商品住房所需的奖励资金,按市(区)财政体制,由市(区)财政各分担50%。市财政局先行拨付资金,新罗区财政局和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承担部分通过财政上下级结算办理。
2.兑现契税“即征即奖”单位
兑现契税“即征即奖”资金由财政部门统一拨付给龙岩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再由龙岩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按本通知及相关规定给予兑付。
四、申请契税“即征即奖”的程序
1.申请人持家庭成员身份证原件(未成年家庭成员凭户口簿)及复印件一份,婚姻证明(或“婚姻状况声明”详见附件1)等材料,至龙岩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开具《居民家庭住房证明(适用于龙岩市契税“即征即奖”)》(详见附件2)。
2.申请人购房后,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缴纳契税《税收通用缴款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完税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以及龙岩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的《居民家庭住房证明(适用于龙岩市契税“即征即奖”)》原件一份,并由本人填写《龙岩市契税“即征即奖”申请表》一份(详见附件3)。经龙岩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初审、审查,市住建局审核后分批报市财政局审批。
五、落实契税优惠政策的相关事项
1.龙岩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负责办理契税“即征即奖”业务中开具《居民家庭住房证明(适用于龙岩市契税“即征即奖”)》、申请收件、初审、审查、制作汇总表、拨付契税“即征即奖”资金至申请人以及保管契税“即征即奖”材料。龙岩市住建局负责契税“即征即奖”的审核工作。龙岩市财政局负责契税“即征即奖”的审批、核拨资金工作。龙岩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和龙岩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应指定相关责任部门和责任人,负责办理契税“即征即奖”的相关工作。
2.为避免重复申请,龙岩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在收件时,在符合条件申请人的缴纳契税《税收通用缴款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完税证明》原件上注明已受理契税“即征即奖”。
3.申请人应保证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对骗(套)取契税“即征即奖”资金的,一经查实,追缴已奖励资金并追究相关责任。
4.若申请人在契税“即征即奖”申请后退房。已拨付契税“即征即奖”资金的,申请人应先退回契税“即征即奖”资金后向市行政服务中心地税窗口申请退税;未拨付契税“即征即奖”资金的,应向市行政服务中心地税窗口申请退税后向市住建局申请停止办理契税“即征即奖”。否则不予办理退税手续。
六、本通知由龙岩市财政局、龙岩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龙岩市国土资源局负责解释。
附件:1.《婚姻状况声明》
2.《居民家庭住房证明(适用于龙岩市契税“即征即
奖”)》
3.《龙岩市契税“即征即奖”申请表》
龙岩市人民政府
2016年8月3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婚姻状况声明
龙岩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本人谨此声明:
本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目前婚姻状况: (未婚/离婚/丧偶)
本人承诺:上述声明完全真实,如有虚假,为恶意骗取契税“即征即奖”行为,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请声明人在下面横线上亲自眷写这句话)
声 明 人:
声明时间:
附件2
居民家庭住房证明 | ||||||||||
(适用于龙岩市契税“即征即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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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业务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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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 | 申请人 | | 身份证件号码 | | ||||||
申请时间 | | 联系电话 | | |||||||
代理人 | | 身份证号码 | | 联系电话 | | |||||
申请人 本次所购一手普通商品住房信息 | 房屋坐落 | | 建筑面积 | | ||||||
申请人 家庭成员 信息 | 姓名 | 身份证件号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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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 声明信息 | 本人已如实填报本次所购一手商品住房及家庭成员信息,本人家庭本次购房系购买首套一手普通商品住房;如有不实,本人愿意承担一切法律后果。
申请人(签章): 年 月 日 | |||||||||
查询结论 | 经查,申请人家庭本次购房属于购买首套一手普通商品住房。
不动产登记机构(盖章) 年 月 日 | |||||||||
附件3
龙岩市契税“即征即奖”申请表
申请人姓名 |
| 身份证号码 |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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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纳税款 金 额 | 大写: 万 仟 佰 拾 元 角 分 | 小写: | ||||
“即征即奖” 申请金额 | 大写: 万 仟 佰 拾 元 角 分 | 小写: | ||||
税款入库 属 性 | □市级 □县(市、区)级 | 缴纳税款 时 间 | 年 月 日 | |||
“即征即奖”拨付账号 | 账户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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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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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款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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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声明:本人对申报材料真实性负责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申请人(签字): 年 月 日 | ||||||
不动产登记 机 构 初审意见 |
经办人(签字): 年 月 日 | |||||
不动产登记 机 构 审查意见 |
审查人(签字): 年 月 日 | |||||
房 地 产 主管科室 审核意见 |
审核人(签字): 年 月 日 | |||||
市住建局 审批意见 |
审批人(签字): 年 月 日 | |||||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注:“即征即奖”申请金额为缴纳税款金额的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