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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公安厅出台十项便民利民新举措
作者:    文章来源:     日期:2014-11-04 【字号: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委员、公安部长孟建柱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新期待,省厅决定在实施好公安部集中推出的14项便民利民措施基础上,结合我省实际再集中推出10项便民利民新举措,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更优质、更高效、更便捷的服务。

  这10项便民利民新举措是:

  1.增加15个网上全流程办事项目。年内,福建公安公众服务平台网上服务大厅新增15个全流程办事项目:出入境证件网上预约办证服务;中国公民出国境证件网上预受理;外国人签证、居留许可接待单位网上申请;爆破工程技术人员考核网上预报名;保安员考试网上报名;自招保安员单位网上备案;保安从业人员网上申报;保安服务对象网上报备;出入境船舶网上报检服务;边防业务(船舶管理)网上受理审批;网上“110”报警服务;律师会见网上预约及短信主动告知;在押人员家属会见网上预约及短信主动告知;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安全审核服务;网上约访等远程视频服务。

  2.开辟办理居民身份证“绿色通道”。对已申请按普通证件办理居民身份证的群众,受理期间又因出国、上学、比赛、证件有效期满等原因急需用证的,群众可到派出所户籍窗口申请变更为加急证业务。

  3. 提供乡镇公共地址登记户口服务。群众由于离婚、房屋产权转移等原因,造成户口暂时无处迁移落户的,可申请将户口迁移至现户口所在地乡镇公共地址落户。

  4.简化办理出生户口登记环节。公民申请补办出生户口登记,父母户口一方在本省、一方在省外的,凭本人《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结婚证》、《户口簿》可直接到派出所户籍窗口办理落户手续。

  5.提供道路交通违法和缴纳罚款网上处理服务。建立网上处理道路交通违法和缴纳罚款信息平台,提供网上查询交通违法行为和网上缴纳罚款服务;除营运客货车、危化品运输车和校车等三类重点车辆外,对适用简易程序处理(200元以下罚款或警告)的交通技术监控违法行为,提供网上处理服务。

  6.开通“海西-消防服务快车”。对关系国计民生、大型公共基础设施及属于市级以上重点建设的项目,消防部门实施“点对点”服务,指定一名专业技术人员负责,全程跟踪服务,审批时限提速,比法定时限提前2-4个工作日;靠前指导,主动介入项目方案前期审查、论证,及时提出审查、指导意见;经建设单位申请,对在建项目提供预约消防安全检查服务;大型工程先期竣工部分需先期投入使用的,在满足消防安全条件的前提下,可实施局部消防验收。

  7.免费发放福建公安便民龙卡。向本省注册登记的汽车类机动车车主免费发放集公安便民服务和银行金融功能于一体的福建公安便民龙卡,作为机动车行驶证的辅助信息卡,实现刷卡办理车辆维修、车辆年检、补牌补证、二手车过户等业务登记,并逐步实现交通违法处理、缴纳罚款等便民服务。

  8.简化因公应邀赴台申请材料及手续。对持赴台批件和组团单位介绍信代办的,可凭申请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组团单位不能及时提供入台许可证明的,可先审批后补充;对在非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无需提交工作证明和暂住证;对持立项批复申请往台湾,并持有有效大陆证的,只需提交盖有单位公章的身份证复印件。出入境管理部门以上事项一般在3个工作日内办结,情况特别紧急的,当天办结。

  9.免费提供查询本人出入境记录服务。中国公民(含港澳台人员)可持本人有效出入境证件或居民身份证向省、市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设区市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免费为其出具近5年内的出入境记录查询结果。

  10.省内流动的本省居民就近申请出国境证件。在省内流动的本省居民,可凭户口簿、身份证及居住满一年(含)以上居住证、暂住证等,向居住地或暂住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就近申请普通护照、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往来港澳通行证及旅游签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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