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台背景:
7月28日,交通运输部等七部委联合颁布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明确了网约车的合法地位。
随着《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对外公布,先后酝酿两年之久的出租汽车改革及网约车新政方案终于揭开神秘面纱。方案中最令人关注的是,网约车的合法地位获得明确。今后,满足条件的私家车可按一定程序转化为网约车,从事专车运营。新政于11月1日起实施。
互动问答:
嘉宾:龙岩市道路运输管理处副处长 蔡秋生
问:11月1日起就要实施网约车新政,我市是否也出台了相关政策来贯彻实施呢?
答:是的,10月20日,市政府出台了《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龙岩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龙政综〔2016〕210号)文件,11月1日起正式实施。
问:网约车各地细则最大的差异就在于对驾驶员户籍、车辆牌照、车辆排量与轴距等的限制性条款要求不一,大家的关注点也不尽相同,能否对我市的政策进行详细的解读呢?
问:网约车平台公司如何在我市开展服务?
答:根据福建省交通运输厅、通信管理局、公安厅、商务厅、工商行政管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等七厅局联合印发的《关于贯彻落实<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的意见》要求,我市明确网约车平台公司需在我省行政区域设立企业法人机构;省内法人机构所在地我市的,应当在服务所在地的县(市、区)设立分支机构,并具备服务能力。
答:其他条件及申请材料按国家《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执行。
问:私家车能提供网约车经营服务吗?能转为网约车吗?
答:私家车是个人使用的非营运性质的车辆,不能作为网约车提供网约车经营服务。但私家车可以依法申请转为网约车。符合条件并登记为预约出租客运的车辆,经申请可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私家车转换为网约车后,已不是私家车的性质,具备了从事网约车服务的资格。
问:从事网约车经营的车辆应该满足什么条件?
答:我市对网约车车辆的车型、排量未设置限制。应符合以下条件:7座及以下乘用车;安装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车辆卫星定位装置、应急报警装置。车辆卫星定位装置应符合《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车载终端技术要求》(JT/T794)及其他有关规定;车辆技术性能符合国家标准《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运营安全相关标准要求;车辆行驶证首次注册时间至申请之日不超过8年,车辆初次购置价格(裸车价格)应高于服务所在地巡游车新车价格;车籍所在地为龙岩市,车辆使用性质登记为预约出租客运;投保承运人责任险,每个座位保险金额不低于40万元/年。
问:一辆网约车能加入多个平台吗?
答:为明确车辆、驾驶员与平台公司的管理责任和权属关系,明确网约车服务的安全生产责任主体。我市明确规定“网约车车辆不得同时接入两个及以上网约车平台”。
问:网约车司机需要符合什么条件?要参加从业资格考试吗?
答:我市对网约车驾驶员的不作户籍限制。拟从事网约车服务的驾驶员应符合以下条件:取得相应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并具有3年以上驾驶经历;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无吸毒记录,无饮酒后驾驶记录,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 2分记录;无暴力犯罪记录;未列入交通运输部门不良记录;未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对符合条件并已取得出租汽车客运类别的从业资格证的驾驶员,可直接发放《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未取得从业资格证的,需参加市道路运输管理处组织的从业资格考试,考试合格后,方可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
问:网约车在退出经营方面有什么规定?
答:网约车行驶里程达到60万千米时强制报废。行驶里程未达到60万千米但使用年限达到8年时,退出网约车经营。
非营运载客汽车登记为预约出租客运的,按照网约车报废标准报废。其他营运载客汽车登记为预约出租客运的,按照该类型营运载客汽车报废标准和网约车报废标准中先行达到的标准报废。
相关链接:
《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龙岩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点击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