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特色现代农业发展,加快品牌农业建设,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提出以下措施:
一、加快优质专用品种选育推广
实施种业创新与产业化工程(2017—2020年),组织开展闽西地方特色优质种质资源的普查、收集与保护,支持提纯改良、提升优性、增强抗性。支持开展联合育种攻关,大力选育优质、专用、特色新品种,鼓励支持引进示范推广国内外优质品种。每年支持建设粮油、茶树、果树、蔬菜、食用菌、畜禽、水产、林木等优质特色新品种示范点10个以上,示范面积20万亩以上。优化品种区域布局,加快优质、专用、特色新品种推广,提升品牌农产品生产专业化、规模化水平。到2020年,全市种植、养殖主推品种实现新一轮更新换代,良种覆盖率达98%以上,优质专用率达85%以上,打牢品牌农业建设的基础。
责任单位:市农业局、林业局、发改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二、积极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
建立健全农业标准化体系,加快制定、修订地方标准,指导农产品生产企业建立配套的生产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支持企业开展GMP、GAP、HACCP等国际通行的产品和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推动内销与出口产品的标准接轨,加快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每年扶持创建全国标准农产品生产示范基地5个。加大支持农业标准化生产技术示范推广力度,每年新建省级以上农业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场)20个,示范带动全市100个以上规模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到2020年,全国标准农产品生产示范基地(场)达到20个以上,省级以上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场)达到100个以上,水产养殖标准化生产面积达1万亩以上,辐射带动全市主要农产品规模生产基地全部实现按标生产。
责任单位:市质监局、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农业局、林业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三、严格农产品质量全程管理
坚持绿色发展理念,加强农产品产地环境净化和保护,实施年度监测监管;严格农药、兽药等投入品监管,推进绿色防控、健康养殖。督促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合作社落实农产品生产记录制度,建立农产品质量诚信档案。加快推广全省农资监管信息平台和农产品质量追溯监管信息平台,推动品牌农产品二维码标识销售,逐步实现品牌农产品质量即时远程追溯。健全农产品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无缝对接机制,强化品牌农产品质量全程有效监管。
责任单位:市农业局、林业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商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四、加快发展“三品一标”农产品
大力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持续扩大认证数量和生产规模。进一步健全“三品一标”认证服务体系,简化申报流程,提高认证效率。加强咨询、培训、技术服务,积极培育、支持各类生产经营主体申请“三品一标”认证。加强认证后跟踪服务和规范化管理,不断提高质量效益和社会影响力。到2020年,全市认证登记的“三品一标”累计达到500个以上,全市“三品一标”生产基地的面积或产量占全市农产品的40%以上。
责任单位:市农业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五、着力打造具有龙岩特色的农业品牌
加快区域公用品牌创建,以优质特色品种为主攻方向,突出优势产业、地域特色、龙头带动,着力科技创新、文化创意、标准创设,对地域相近、生产相似、产品类同、品质相当的品牌进行整合,打造一批区域特征明显、资源禀赋独特、产业优势突出、具有文化内涵、省内影响力强、全国知名度高的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加强地理标志商标注册,促进农业商标品牌建设。每年组织参加“福建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评选认定,到2020年“福建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达到3个以上。
责任单位:市农业局、林业局、财政局、工商局、质监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积极培育茶叶、水果、食用菌、畜禽、水产、林木、花卉等优势农产品品牌,大力发展“八大干”“八大珍”“八大鲜”、百香果、富硒农产品等特色农产品品牌,打造一批生产规模大、产品品质优、创新驱动强、消费者认可度高、市场前景广阔、能有效促进农民增收的农产品品牌。每年组织参加“福建名牌农产品”评选认定,到2020年“福建名牌农产品”达到10个以上。支持出口品牌建设,实施促进出口食品农产品品牌行动计划,打造一批产品质量好、出口数量大、经济效益高的自主品牌,提升国际影响力和竞争力。
责任单位:市农业局、林业局、财政局、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实施农产品加工提升工程,围绕特色优势农产品延伸上下游关联产业,大力发展农产品产后处理、精深加工业,推进农产品系列开发。支持龙头企业利用技术、资源、品牌优势,通过兼并重组、参股经营做大做强,促进资本向品牌集中、技术向品牌集成、人才向品牌集合、资源向品牌集聚。培育一批品牌影响力大、产品系列开发、产业链条完整、科技创新能力强、社会形象好、综合实力行业领先、年销售收入10亿元以上的农业龙头企业。
责任单位:市农业局、林业局、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六、大力支持品牌宣传营销
突出“闽西八大干、八大珍、八大鲜”主题,组织开展农业品牌系列宣传,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行业影响力大、农产品品质优良、销售量大的品牌企业在各类媒体、平台投放广告。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在重要时段、重要位置安排品牌公益宣传。支持品牌企业参加“农交会”“绿博会”“林博会”“农博会”“渔博会”“世博会”“有机博览会”“地标农产品专展”等各类展销会,积极参与各类农产品海外推广活动,支持品牌企业走出去,加大品牌农产品国际宣传推介力度,不断扩大龙岩品牌农产品的影响力和竞争力,大力拓展国内外市场。
责任单位:市农业局、林业局、财政局、商务局、交通运输局、文广新局、出入境检疫检验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七、强化组织保障
加大财政扶持力度,2017—2020年,市级每年统筹安排专项资金,支持品牌农业发展。建立品牌农业建设联席会议制度,整合各部门有关资金和资源,统筹协调全市品牌农业建设工作。市直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分工协作,形成合力,构建“政府引导、企业和农民主体、市场运作”的品牌农业工作机制。各县(市、区)要将品牌农业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牵头单位,完善工作机制,统筹推进品牌农业建设,加快推进品牌农业发展。
责任单位:市农业局、林业局、财政局、商务局、交通运输局、发改委、工商局、质监局、食品药品监管局、文广新电局、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2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