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工业企业其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没有从事商务贸易,只是生产电机及配件,企业厂房通过“三旧”改造方案,改变用地性质后,自行建设商务办公楼,该项目可以采用备案制管理给予备案吗?是否其经营范围需要增加商务贸易内容,才能建设商务办公楼。
回答: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中办发〔2013〕17号)关于“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5年内,各级党政机关一律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新建楼堂馆所”“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参照本通知执行”的规定,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须按中办发〔2013〕17号文件的规定,自该文件印发之日起5年内停止新建楼堂馆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