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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行政划拨公示2018-23
作者:    文章来源:龙岩市国土资源局     日期:2018-05-28 【字号:
    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16号)的要求,经研究,拟同意行政划拨方式供应一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行政划拨公示如下:

    单位:公顷

序号

申请人

项目名称

宗地位置

申请面积

用途

2018-H23

福建省水利投资开发集团龙雁水务有限公司

龙岩市坪坑水库附属环库路与上坝路工程

新罗区雁石镇坪坑村

14.9050

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

    行政划拨供地公示时间为10天,在公示期间,如单位或个人对该行政划拨有异议,请与龙岩市国土资源局联系;公示期满后,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审查没有发现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龙岩市国土资源局拟将供地方案报龙岩市人民政府批准。

    联系人:卢先生 联系电话:0597-2529139


龙岩市国土资源局 

二○一八年五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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