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总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委员会向全省各用人单位发出提示函,提示各用人单位要做好高温季节防暑降温工作,保障职工高温期间的劳动安全和身体健康。
据悉,省总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委员会在提示函中指出,当前我省已进入盛夏季节,为保障职工高温期间的劳动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关于调整夏季高温津贴标准的通知》《福建省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等有关规定,就做好高温季节防暑降温工作提示如下:一是建立、健全防暑降温工作制度,采取有效措施,加强高温天气作业和室内高温作业劳动保护工作,确保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二是合理规划和布局生产现场,改进生产工艺和操作流程,采用良好的隔热、通风、降温措施,保证工作场所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要求。三是根据生产特点和具体条件,合理安排工作时间,采取轮换作业方式,适当增加高温环境劳动者的休息时间,减少高温时段室外作业,减轻一线职工劳动强度。四是依法按时足额发放高温津贴。落实各项后勤保障服务,向职工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防暑降温饮料、保健用品及必需药品。五是强化劳动者岗前和在岗期间的职业安全卫生教育培训,普及高温防护、中暑急救等基础防护知识。六是加强对高温天气作业劳动者的健康检查,发现身体状况不适合高温作业环境的,及时调整岗位。(何祖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