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区域 | 污染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问责情况 |
1 | 4661 | 龙岩市连城县新泉镇官庄村,新鸿达矿业有限公司,冶炼铁合金,距离村庄不到200米,废气、粉尘、噪声扰民。 | 连城县 | 大气、噪扬尘 | 被举报对象为福建新宏达实业有限公司(原连城新宏达矿冶有限公司)。 1.该公司项目经龙岩市环保局审批并验收。 2.该公司自2017年3月至今未进行生产。经核实,该公司项目无组织排放源强与村庄距离大于200米,卫生防护距离200米内共有两栋民房,为2009年6月、2010年6月期间在防护距离内抢建,属于违法建筑。目前,原房屋户主已搬离.3.2010年5月、2014年3月22日、2014年4月1日、2015年4月30日、2016年11月10日,在该公司正常生产状态下进行采样监测,结果显示各污染因子达标排放。
| 不属实 | 连城县政府已责成县环保局,加强对企业监管,确保生产时环保设施正常运行,烟气等污染物达标排放,并及时委托有资质机构对烟气、噪声进行检测。同时,加大巡查力度,确保企业新建的低品位复杂锰矿资源综合利用实验研究生产线,在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投入试运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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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4686 | 龙岩市新罗区白沙镇林头村,黄*树养猪场,养猪量300-400头,夜间污水直排小溪,污染农田。 | 新罗区 | 水 | 新罗区白沙镇营头村黄*树养猪场,规模存栏500头,现存栏299头,处于限养区。 1.2017年4月,该养猪场已和龙岩汉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签订集中治理协议,目前该集中治理点正在建设。 2.现场检查发现,该养猪场环保设施尚未完善,养殖废水经沼气池沉淀后通过管道流入储液池,因管道破损,致使部分养殖废水溢流;储液池最后一级设有一个外排口,养殖废水外排。
| 部分属实 | 1.新罗区环保局对该养猪场偷排废水的违法行为立案调查,依法处罚人民币2万元。 2.白沙镇政府已责令该养猪场立即拆除储液池最后一级外排管道口,并于5月30日前完善环保设施建设,将养殖废水接入集中治理点。若逾期未能完成整改工作,将依法组织对其实施关闭拆除。 3.新罗区政府责成区环保局、农业局、龙管委、白沙镇政府等单位加强联合督查,严格查处养殖废水偷排漏排的养猪场。 | 约谈1人 |
3 | 4692 | 龙岩市武平县民主乡民主村老虎坑有一制炭粉厂,粉尘、废气扰民。 | 武平县 | 大气、扬尘 | 1.被举报碳粉加工点,未经相关部门审批,利用废竹屑经缺氧燃烧加工碳粉,破碎后装袋外售。已建成缺氧燃烧池6个,破碎机1台,废气未经有效处理外排,对周边环境会产生一定影响;现场仓库无产品;加工点周边为山林,500米范围内无居民居住。 2.该碳粉加工点非法改变林地(约500平方米)用途。 3.该碳粉加工点非法占用801平方米耕地。 | 属实 | 1.武平县环保局责令该碳粉加工点立即停止生产,并对碳粉加工电源配电箱进行查封。同时,对该加工点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将依法对其处以罚款人民币2万元。 2.武平县国土局责令当事人退还非法占用土地,并限定其在15天内自行拆除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同时,对该加工点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将依法对其处以罚款人民币24030元。 3.武平县林业局当事人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将依法对其处以罚款人民币5000元。 4.武平县政府责成民主乡政府加强日常巡查,落实停产措施,防止其擅自恢复生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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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4695 | 龙岩市新罗区大池镇大山村有一无证纸金灰厂(负责人徐*滨),粉尘扰民。 | 新罗区 | 扬尘 | 1.被举报对象为新罗区大池镇大山村水库路(大山村背后)席*宾石灰石加工厂,至今未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和相关环保手续。 2.现场检查时,该加工厂未生产,厂址面积约2000平方米。主要生产设施有磨粉机(MT—100)1台、破碎机1台、传送带4条、车载散装罐2台,并建有脉冲喷吹袋式除尘器1套。厂区内存放约1200吨石灰石原料及150吨石灰粉成品。据新罗区大池镇巡查反映,该厂从2017年年初至今未发现有生产。 | 部分属实 | 1.新罗区环保局责令该厂立即停止生产,依法对其生产设施进行查封,对该厂未批先建环境违法行为依法进行立案处理,将对其处以建设项目总投资额百分之五罚款;新罗区经信局函告供电部门,要求停止向该厂供电。 2.新罗区人民政府责成区环保局、大池镇人民政府等加大对该厂巡查力度,确保其在通过相关手续前,不得恢复生产。
| 约谈1人 |
5 | 4712 | 龙岩市长汀县濯田镇永乌村陈*林、陈*养5月1日开始把草家橑(山名)山上土挖了(该部分林木也被破坏)填到山下的农田里,造成水土流失。 | 长汀县 | 生态 | 信访件所提草家橑实际为长汀县濯田镇永巫村曹家寮山场,属火烧迹地。所提陈*林、陈*养均为永巫村村民。 陈*养以拟建骨灰堂的名义,在未经长汀县有关部门审批的情况下,于2017年4月12日擅自利用铲车在曹家寮山场挖山推土,将高处山体的泥土挖出填于低处山体并整平,开挖面积165平方米。开挖、整平过程未将挖出山土填埋于农田,也未对农田产生损坏,但开挖、整平的山体地表植被受到破坏,造成局部水土流失。陈*林未参与以上违法行为。
| 属实 | 1.长汀县林业局责令陈*养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对陈*养未经审批同意擅自改变林地用途行为进行立案查处,责令其限期恢复原状,并处以1650元罚款。目前,陈*养已在该处种植100株阔叶树种桃金娘,恢复了植被。 2.长汀县政府要求县林业局和濯田镇加大日常巡查,督促行为人做好种植树木浇水养护和抚育工作,确保种植成活率,恢复植被,防止水土流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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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4722 | 龙岩市永定区抚市镇五湖村,利群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污水直接排入抚市河,病死猪臭气熏天。 | 永定区 | 水、大气 | 1.龙岩市永定区利群生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处理厂位于抚市镇五湖村灯芯科山坳内,周边没有动物养殖场、居民区,生活饮用水源地。距X606线500米以上,并相隔一重山,符合选址要求。2016年3月24日,该公司获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2.该处理厂采用高温化制法处理病死猪。在处理病死猪过程中,生产区内高温炉的投料口有水蒸汽排出,可以闻到伴有病死猪内容物经高温炉处理时发出的轻微异味,在生产区外没有异味。高温炉中部出料口有少量滤出液,已经管道输至专用消毒沉淀池处理,没有直排,未对山坳下山涧水造成影响,但滤出液消毒沉淀池没有硬化。经监测臭气浓度达标。
| 不属实 | 永定区抚市镇于5月10日责成利群公司在15天内,将滤出液消毒沉淀池硬化,并投入使用,场内污水要经三级沉淀处理。 | 通报1人 |
7 | 4775 | 龙岩市连城县庙前镇坪头村台商工业园,绿资缘高塔复合肥厂,排放黑烟,粉尘影响农作物生长,影响居民身体健康。环保局责令其停产整改,企业擅自恢复生产。 | 连城县 | 大气 | 被举报对象为福建绿之缘高塔肥业有限公司。 1.该公司项目经连城县环报局审批,目前正申请办理验收.2.2017年3月5日,该公司停产整改,因设备调试需要于5月9日向连城县保护局申请开机调试,经连城县环保局同意,该公司于5月16日开机调试,并于5月17日中午停机。 3.在开机调试期间,高塔10、11、12楼及顶楼发现有无组织雾状漂浮物(企业称为熔溶槽及造粒工序水蒸气),无黑烟产生,高塔外未发现有粉尘飘出。 4.2016年9月,第三方检测报告显示该公司氨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均达标排放。没有证据证明粉尘影响农作物生长,影响居民身体健康。
| 不属实 | 连城县环保局已责成该企业抓紧脉冲式布袋除尘设施调试,及时委托有资质机构对粉尘无组织排放情况进行检测。若检测报告显示其有违法排污行为,将依法对其严肃查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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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4829 | 龙岩市石锣鼓湿地公园内有人搭架子唱歌,噪声扰民。 | 龙岩市公安局 | 噪声 | 龙岩市公安局新罗分局组织西城派出所民警前往石锣鼓湿地公园实地核查,发现确实有人在公园凉亭内播放音乐、跳广场舞,但音乐声音不大。经派出所民警现场劝导,现场播放音乐者肖*演已将音乐音量调低。据了解,肖*演等人在此播放音乐、跳广场舞已有一段时间,但音乐音量不大,每天21:30左右结束播放回家,没有接到周边群众投诉意见;且石锣鼓公园位于龙岩国际美食城内,周边大多为餐饮服务业,距离居民住宅较远。当日22时,派出所民警再次前往上述地点,此时石锣鼓湿地公园已关闭灯光,公园内已无人播放音乐,无人跳舞。 | 部分属实 | 派出所民警当场对播放音乐者肖*演进行了劝导教育,要求当事人肖*演等人不要搭架子,播放音乐应降低音量。下一步,龙岩市公安局新罗分局将部署警力加强巡逻,如发现噪音扰民将及时进行提醒、制止。对不听从调解和教育,确需处罚的,先作出警告处罚;对行为人经警告后拒不改正的,将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8条处以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的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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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4842 | 龙岩市新罗区铁山街道西溪村水体黑臭。见龙桥、见龙立交桥、西溪桥两岸常年垃圾堆积。 | 新罗区 | 大气、垃圾 | 被举报见龙桥、见龙立交桥、溪西桥隶属新罗区铁山镇溪西村。 1.经核实,铁山镇见龙桥、见龙立交桥、溪西桥两岸确实存在垃圾堆积的现象,共发现4堆建筑、生活混合垃圾,其中见龙桥右侧桥下垃圾1堆,溪西桥桥下垃圾2堆,见龙立交桥桥下垃圾1堆。 2.溪西村内未发现水体黑臭的情况,但溪西村内吴厝排洪沟存在水体泛黄、略浑浊现象,追溯源头是龙岩市高岭土有限公司在溪西村北采场的拦渣坝淤泥未清理,部分废水经拦渣坝旁排洪口排入溪西村排水沟。经新罗区环境监测站检测,废水中悬浮物超标。
| 属实 | 1.铁山镇政府已对见龙桥、见龙立交桥、溪西桥桥头垃圾进行了清理并在见龙桥、见龙立交桥、溪西桥沿河范围内设立围挡、警示牌等标识,防止乱倒垃圾现象再次发生。 2.新罗区环保局责令龙岩市高岭土有限公司于2017年5月31日前完成现有拦渣坝、排洪沟内的淤泥清理,并增设矿山排水口进入拦渣坝的拦渣设施以及拦渣坝出水口过滤阻挡设施;并对该公司立案调查,依法对其处以罚款人民币2万元。 3.新罗区政府责成铁山镇政府,进一步完善常态化督查巡查机制,定期、不定期开展明查暗访。同时,加大宣传力度,督促国道、村道沿线群众做好自家门口的卫生工作,提高群众公共环境意识和责任意识,促使群众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形成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
| 约谈1人 |
10 | 4843 | 龙岩市长汀县长汀喝将KTV厨房油烟机噪声扰民 | 长汀县 | 噪声 | 被举报对象为长汀县唱将娱乐中心,取得营业执照。经调查核实,该娱乐中心厨房设在三楼,安装有大型抽油烟机,经长汀县环保局监测显示,厨房抽油烟机使用时,抽油烟机边界噪声超标排放;而且排油烟管未采取消音措施,使用时噪音较大,会影响周边居民生活。 | 属实 | 1.长汀县环保局责令长汀县唱将娱乐中心改正违法行为,并对该娱乐中心噪声超标行为立案调查,给予罚款1万元。 2.长汀县大同镇政府及东关村委会对当事人进行宣传教育,当事人承诺立即暂停餐饮服务,在5月24日前将大型抽油烟机拆除,替换成小型家用抽烟机,并拆除产生噪音的排烟管,实行消音整改后接入地下管道。目前,该娱乐中心正在整改中。 3.长汀县环保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大同镇将加强对该娱乐中心的监管,督促该娱乐中心按期完成整改任务,确保抽烟机边界噪声符合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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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4847 | 龙岩市长汀天守纺织公司夜间锅炉噪声扰民,烟囱冒黑烟,粉尘扰民。诉求:锅炉移到厂区中间,提高锅炉高度。 | 长汀县 | 大气、噪声、扬尘 | 1.根据汀政办〔2017〕43号文件要求,该公司燃煤锅炉必须于2017年12月底前完成淘汰工作。 2.现场检查时,该公司锅炉正在运行,未见烟囱冒黑烟。长汀县环境监测人员对锅炉排放进行监测,监测结果显示,烟尘超标排放,噪声达标排放。
| 部分属实 | 1.长汀县环保局责令该企业立即停止生产,改正违法行,并对其烟尘超标排放行为立案处罚,将对其处以罚款人民币10万元。 2.长汀县经信科技局牵头会同县产业园区管委会、市场监督管理局、环保局督促该企业加快淘汰燃煤锅炉改造进度,确保2017年12月底前完成淘汰改造任务。如未按期淘汰,将从2018年1月1日起停止该锅炉使用。 3.长汀县产业园区管委会加强巡查,指定专人负责,对该企业环保问题进行全面排查,加强环保设施运行管理,督促企业落实环保主体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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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4848 | 龙岩市长汀垃圾填埋场垃圾渗滤液无防渗措施,污水乱排,臭气扰民。 | 长汀县 | 水、垃圾 | 长汀县城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项目计划分三期实施,第一期、第二期已投入使用,第三期尚未开工建设。该垃圾处理场的环境影响报告书于2017年5月13日经过专家评审。 1.该垃圾处理场运行过程中,均能按照技术规范要求进行填埋、压实、消杀、覆土。2#库区和3#库区的渗滤液通过管网排到渗滤液调节池,调节池设有防渗膜。现场查看了调节池中的渗滤液,处于安全水位,渗滤液未超出坝体,2#库区和3#库区不存在渗滤液外漏问题。同时,截洪沟和地下出水口也未发现有渗滤液直排、乱排现象。 2.该垃圾处理场坐落于山里,距离周围村落较远,附近也无定居村民,不存在臭气扰民问题。
| 不属实 | 长汀县政府已要求县住建局、环保局、策武镇等单位加强对长汀县城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运营的监督和管理,确保该垃圾处理场按照技术规范要求运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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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4849 | 龙岩市长汀羊牯烤烟房被环保局查封后,乡镇干部不管不问,仍坚持同意烟草公司烤烟。 | 长汀县 | 大气 | 1.举报所指的查封系2016年6月28日,长汀县环保局对种烟大户兰*来不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违法行为,下发的查封、扣押决定书,查封期限为2016年6月28日至7月27日,逾期自行解封。 2.当事人兰*来曾口头承诺今后不再使用该烤烟房。2017年5月5日,兰*来擅自将其中三间烤烟房装烟使用,烤烟至5月10日结束。烤烟期间,长汀县羊牯乡政府和官坑村两委多次协调,要求兰*来停止烤烟。 3.2017年5月11日,兰*来已自行拆除烤烟房中的烤烟设备。5月17日,长汀县联合调查组现场确认该烤烟房已停止使用,内部烘烤设备已拆除,没有烤烟的痕迹。
| 部分属实 | 长汀县政府已责成羊牯乡加强对该烤烟房的巡查监管,确保该烤烟房不再投入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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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4865 | 龙岩市长汀县福丰公司后面的废品收购站,扬尘扰民。 | 长汀县 | 大气 | 被举报对象为福建省长汀县亿达再生资源有限公司黄屋分公司,未经工商部门审批擅自改变营业场所。现场调查时,该废品收购站已停止收购废纸,正将打包好的废纸外运销售,但仍有部分废纸未打包,废纸打包过程中确会产生一定粉尘。 | 部分属实 | 1.长汀县产业园区管委会责令福建省长汀县亿达再生资源有限公司黄屋分公司,在2017年5月30日前将该废品收购站搬出福丰园区,并负责做好搬迁过程的环保、安全工作。目前,该废品收购站已停止废品收购,正进行选址等搬迁准备工作,并承诺在新址改进设备,在废纸打包过程中防止粉尘扩散。 2.长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要求当事人李*火当事人七日内登记,改正违法行为。 3.长汀县住建局要求当事人李炳火在2017年5月30日前自行拆除临时搭盖。 4.长汀县产业园区管委会正督促业主抓紧清理垃圾装车搬离,确保在2017年5月30日前完成搬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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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4909 | 位于龙岩市新罗区登高西路556号富兴广场小区的令狐冲窑烤海鱼油烟污染严重,七星官邸港派足浴指压噪声很大,一号楼对面小公园内早晨做操时音响很大,龙岩大道高架桥引下桥的减速带噪声很大,严重扰民。 | 龙岩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龙岩市公安局 | 噪声、油烟 | 1.新罗区冲哥烤鱼店(令狐冲窖烤活鱼),持有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经龙岩市执法局现场调查,令狐冲窖烤活鱼店已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并保持设备正常使用。 2.新罗区七星福邸港派足浴店,持有营业执照。经市公安局新罗分局民警走访了解,该店为留宿洗浴按摩场所,夜间顾客较多,部分饮酒人员在进出该场所一楼出入口时会喧哗吵闹,影响到周边居民的夜间正常休息。 3.龙岩大道登高西安置小区路段小公园,为附近居民休闲娱乐的公共场所,主要活动人群为附近小区的中老年人。每天清晨6时许,近60名中老年人自发聚集在此进行打太极、跳健身操等休闲健身活动。跳操时,音量设置较大,对周边市民的休息造成不良影响。 4.经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民警现场调查,为保畅下桥车辆交通安全,市城投公司在龙岩大道高架桥引下桥安装了减速带,车辆在经过减速带时产生部分噪声。
| 部分属实 | 1.目前,新罗区冲哥烤鱼店正委托具备相关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油烟排放检测。若检测报告显示其有超标排放违法行为,龙岩市执法局将依法对其进行处罚。 2.龙岩市公安局新罗分局民警现场对新罗区七星福邸港派足浴店安全负责人何诚敏进行了警告与劝导,何诚敏表示会积极整改,在今后营业中,会安排前台人员加强对顾客的引导,避免影响周边群众休息。 3.龙岩市公安局新罗分局民警现场对在小公园晨练的相关群众进行了劝导,群众表示会积极响应民警的引导,在今后的锻炼中主动调低音量,避免影响周边群众休息。 4.龙岩大道高架桥引下桥长度大、坡度陡、车流量大,减速带是预防事故的重要安全设施,不宜拆除。龙岩市城投公司已对龙岩大道高架桥引下桥两侧增设隔音墙问题进行研究,将尽快实施,最大程度减轻车辆经过减速带的噪声对周边居民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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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4950 | 龙岩连城县赖源丰华石英厂大肆开采破坏环境,开采的废矿随意堆放,没有按照环评的要求进行处理。开采废水的排放造成下游群众饮用水受到污染,要求监测是否有重金属排放。 | 连城县 | 水、生态、其他 | 被举报对象为连城锋华硅业有限公司。 1.该公司项目经连城县环保局审批并验收,有办理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和采矿许可证。 2.2015年3月10日,该公司因未批先投产,被连城县环保局责令立即停止生产;2015年3月19日,供电公司停止其生产性供电,至今未生产。目前该公司正在进行技改。 3.该公司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无开采废水产生。开采剥离的表土及废矿按照环评审批要求进入弃土场,弃土场建设有挡土坝及排洪管道。现场调查时,该公司有采取边采边复垦措施,排土场已部分复垦,部分采区已植树。但粉石英矿区及排土场截排水沟建设不够完善。 4.2015年6月5日,该公司石英砂经第三方公司检测,检测结果显示铜、铬、钴、镍、锆、钨均未检出。
| 不属实 | 1.连城县环保局责令该公司完善粉石英矿区及排土场截排水沟建设,在未完成整改并经验收合格前,不得恢复生产。 2.连城县环保局责令该公司设备安装完成恢复生产前,必须委托有资质的检测公司对生产废水进行浊度、悬浮物及铅、铬等重金属因子含量进行检测,若检测不达标,不得恢复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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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4956 | 龙岩长汀县华平纺织厂已被查封,恶意撕毁封条。 | 长汀县 | 其他 | 福建华平纺织服装实业有限公司,该公司项目通过环评审批并验收。 1.4月28日,长汀县环保局对该公司锅炉电源箱、炉膛等进行了查封。5月10日,核查发现,一张粘贴在锅炉炉门的封条因当时炉门余温引燃起火烧毁,另一张贴在电源启动箱上的封条因粘贴处灰尘较多没有粘住,该公司锅炉操作工擅自转贴到电箱开关处。 2.5月16日,长汀县环保局收到该公司解封请示,经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已对沉淀池进行彻底清理、对易于产生黑烟的废旧木板全部清除、锅炉除尘喷水系统恢复正常,决定给予解封。
| 不属实 | 长汀县产业园区管委会就该公司未主动及时报告封条损坏和转贴问题,对企业主要负责人进行了约谈;并指定专人负责加强巡查,对该企业环保问题进行全面排查,加强环保设施运行管理,督促企业落实环保主体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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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4957 | 龙岩长汀县鸣友电子公司没有任何手续,非法使用危险化学品,产生恶臭。 | 长汀县 | 大气 | 长汀县鸣友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该公司项目已向长汀县环保局报送环评审批申请,现环评手续正在办理中。该公司已于5月5日自行停产,公司厂长牟*海在厂值守。经长汀县安监局调查鉴定,该公司使用的石蜡、碳黑、树脂、PET膜等原材料不属危险化学品。不存在非法使用危险化学品,产生恶臭的问题。 | 部分属实 | 2017年5月4日,该公司向长汀产业园区管委会报告,承诺搬迁至稀土工业园。2017年5月8日下午,长汀县政府林楠荣副县长召开专题会议,同意将该厂搬迁至稀土工业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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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4980 | 龙岩市长汀县腾飞工业园、工贸新城工业园和晋江工业园的工业废水直排偷排,其中金龙稀土公司排放含重金属的污水。城区污水处理厂和河田污水处理厂不正常开启,部分污水未经处理排放。 | 长汀县 | 水 | 1.长汀县腾飞工业园,共铺设两条污水管网约3500米,企业生产生活废水排入污水管网进入城区污水处理厂处理。由于规划兴建不同步等历史原因,污水处理未能实现全面覆盖,部分纺织、服装企业未接入污水管网。产生的生活废水,多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汀江河支流莲花河;有工业废水产生的企业,均自建有污水处理站。产生废水经处理后,纳入污水管网进入城区污水处理厂后排入汀江河。经汀江河陈坊桥水质自动检测站监测结果表明,该断面水质能达到Ⅲ类水质标准。 2.工贸新城工业园的污水管网目前处于施工建设阶段,污水网管尚未完善,企业生产的废水经企业自身污水处理后排入汀江河。 3.晋江工业园现有企业的废水均已进入河田污水处理厂的收集管网,河田污水处理厂现处在试运行阶段,园区工业废水不存在直排偷排问题。 4.金龙稀土公司使用的原料是南方离子型稀土矿,从检测结果看,其重金属含量极低,其它生产性辅助材料(如盐酸、液碱、草酸、纯碱等)均无重金属成分。另,该公司的稀土冶炼分离产生的废水均进行分类处理,萃取废水也进行了预处理后再进入污水处理站进行深度处理,因此萃取车间排污口的废水重金属含量微乎其微。长汀县环境监测站对该公司废水第一、二季度监督性监测报告显示废水各项污染物均达标排放。根据日常监管、调阅在线监控数据和监测报告,也未发现该公司排放含重金属废水问题。 5.城区污水处理厂已安装在线监控并已联网,一直正常运行,所收纳废水均进入污水处理厂处理,不存在不正常开启问题;河田污水处理厂于2014年3月开工,2016年11月完工并进入设备调试阶段。2017年4月1日委托福建省长汀县嘉波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试运营管理,试运营时间为2017月4月至2017年9月。目前正处于试运行阶段,不存在不正常开启问题。
| 部分属实 | 1.长汀县住建局已开始对腾飞工业区排污管网进行再完善,预计2017年12月底前完成建设,确保企业废水统一收集至城区污水处理厂。 2.工贸新城配套污水收集管网工程已列入市县生态环保攻坚战役重点项目,下一步,长汀县住建局将加快工贸新城工业园污水网管建设进度,确保2017年12月底前竣工并投入使用;由长汀产业园区管委会负责,加快对接支管建设(已进入设计招标阶段),完善支管系统,确保全部工业废水同步接入污水管网。 3.长汀县政府已责成长汀县住建局,加快河田污水处理厂的试运行进度,确保2017年9月底前确定营运模式和运营单位,尽快投入正式营运。 4.长汀县将加大各园区企业的排查,对发现废水未进入污水管网的企业进行整改,确保园区废水进入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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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5014 | 龙岩市武平县武东大南湖养猪污染问题。吴*武、吴*金在“沙罗皮”、吴*开在“常常里”投建养猪场,污水未经处理偷排到水圳。 | 武平县 | 水、土壤 | 被举报对象为吴*武养猪场、吴*金养猪场和吴*开养猪场,均属可养区。 1.吴*武养猪场,现存栏生猪176头。该养猪场为2015年武东镇“可养区”内生猪存栏250以上的养殖场升级改造户,2016年10月通过验收,基本上实现零排放。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养猪场第一口生化氧化塘有少量渗漏,铺设的吸纳地灌溉管道不够长,但未发现污水未经处理排到水圳的现象。 2.吴*金养猪场,现存栏生猪160头,现场检查时未发现该场污水未经处理排到水圳,但污水处理设施仍不够完善,无法完全达标排放。 3.吴*开养猪场,现存栏生猪42头,现场检查时未发现有污水外排。
| 部分属实 | 1.武平县环保局责令吴*武、吴*金两家养猪场立即停止生猪养殖或停止违法排污行为,并立案查处,对吴*武处以114元、吴*金处以741元的罚款。 2.武东镇政府要求吴*金、吴*开两家养猪场在2017年6月15日前自行关闭拆除猪舍,如未在限定时间内自行关闭拆除,由武东镇政府牵头组织相关部门依法强制拆除;责令吴*武养猪场立即将第一口生化氧化塘有少量渗漏问题整改到位,并加铺设吸纳地灌溉管道300米。 3.武平县政府责成武东镇加强关闭拆除后生猪养殖场的巡查监管,全面落实好“四禁止”;并结合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和美丽乡村建设,做好猪舍拆除后建筑垃圾的清运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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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5015 | 龙岩市连城县泰鑫金属材料有限责任公司环保设施陈旧,两台6300KVA炉子未拆除,烟尘漫天,废水废气扰民。 | 连城县 | 水、大气 | 1.该公司项目经连城县环保局审批并验收。 2.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正在检修设备,未生产。主要生产设备为2台配备12500KVA变压器的矿热炉,厂区内无其他矿热炉。 3.该公司电炉冷却水、水淬废水收集至循环冷却池,经冷却塔冷却后循环使用;烟气经现有除尘设施处理后,已可达标排放,为进一步提升除尘效果,目前正在新建一套脉冲式布袋除尘设施,不存在“环保设施陈旧”问题。 4.该公司2013年8月24日、2014年5月6日、2015年1月16日、2016年5月7日的检测报告显示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均能达标排放。 | 不属实 | 连城县人民政府继续督促企业认真落实环境保护等有关规定,确保合法合规生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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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5030 | 龙岩市新罗区万达华城小区东侧双龙路(乘风路)和东肖北路交叉口交通噪声扰民。 | 龙岩市公安局 | 噪声 | 被举报地点为319国道和203省道交叉口。交警支队民警深入该交叉口现场调查核实,发现该交叉口重型车辆流量大,附近路段路面不平整,存在重型车辆经过时颠簸震动产生噪声。此外,该交叉口交通情况复杂,车辆经常鸣喇叭产生噪声。 | 属实 | 龙岩市交警支队将结合日常勤务工作,加强该交叉口及周边路段的交通秩序管理,改善交通通行条件,降低车辆通过该交叉口的鸣喇叭频率。同时,我市正加快城市外环线建设,届时将引导大型车辆从外环线通行,彻底解决城市大型运输车辆噪声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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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5031 | 龙岩市长汀县策武乡林田村、高田村养猪场臭气熏天,粪便污水排到溪河里,污染饮用水。诉求:全部拆除。 | 长汀县 | 水、大气 | 1.林田村有7家养猪场,高田村有8家养猪场,这15家猪场均无营业执照、环评、动物防疫合格证。2.林田村的林*荣猪场、林*海猪场、钟*泉猪场、林*华猪场、钟*林猪场等5家猪场仅有沼气池或生化池简单的环保设施,无抽浇灌系统,未见吸纳地,环保设施均不符合要求,而林*化猪场和林*霖猪场这2家猪场没有任何环保设施,7家猪场产生的猪粪和污水均直接或简单处理后排放到山林中,最终渗到周围仅有的河溪。长汀县联合调查组人员对林田村猪场周围河溪上下游水质进行采样监测,结果显示猪场上游河溪水质达三类水标准,下游河溪水质三类水总磷超标(其他因子未超标)。7家猪场所产生的粪便均采用水冲的方式清理,会产生较高浓度的恶臭,对猪场周围环境影响较大。 3.高田村8家养猪场均只有沼气池或生化池简单环保设施,无抽浇灌系统,未见吸纳地,环保设施均不符合要求;8家猪场产生的猪粪和污水均直接或简单处理后排放到山林中,最终渗到周围仅有的河溪。长汀县联合调查组人员对高田村猪场周围河溪上下游水质进行采样监测,结果显示猪场上游河溪水质达三类水标准,下游河溪水质三类水总磷、COD、氨氮均超标。高田村的8家猪场运营所产生的粪便均采用水冲的方式清理,会产生较高浓度的恶臭,对猪场周围环境影响较大。 4.林田村、高田村的河溪未被列入饮用水源保护地,不属于饮用水源。
| 属实 | 1.鉴于林*荣猪场、林*海猪场、钟*泉猪场、江*腾猪场、潘*华猪场、潘*火猪场、潘*清猪场、张*基猪场、潘*梅猪场、谢*铭猪场、谢*长猪场等11家养猪场已列入长汀县2017年生猪养殖标准化升级改造项目,2017年5月18日,长汀县农业局要求各猪场立即采用干清粪的方式,定期人工清运猪粪,减小恶臭气体浓度;5月30日前按照标准安好装抽浇灌系统,采取植物吸收的方式消纳污水,减少污染;在9月30日前完成生猪养殖标准化升级改造并通过整改验收和水质监测。 2.长汀县策武镇责令林田村钟*林猪场、林*华猪场、林*化猪场、林*霖猪场等4家猪场5月25日前关闭猪场。 3.2017年5月21日,长汀县环保局对潘*火、谢*长、潘*华、潘*清、谢*铭、林*海、钟*泉、林*荣、张*基、潘*梅、江*藤等11家猪场业主环境违法行为立案调查,依法各处以罚款人民币2万元。 4.长汀县政府责令县环保局、农业局和策武镇加强监管,确保钟*林猪场、林*华猪场、林*化猪场、林*霖猪场等4家林田村猪场按时关闭,林*荣猪场、林*海猪场、钟*泉猪场、江*腾猪场、潘*华猪场、潘*火猪场、潘*清猪场、张*基猪场、潘*梅猪场、谢*铭猪场、谢*长猪场等8家养猪场按照《限期整改通知单》要求改造到位,否则将依法组织强制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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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5033 | 龙岩市漳平市双洋镇坑源村双祥源非金属矿,1.长年到处堆放废渣废土,往河里倾倒,污染河水。2.废水乱排。 | 漳平市 | 水 | 1.5月2日、5月7日、5月9日、5月12日,均未发现漳平市双洋金源非金属矿有生产迹象。 2.该矿已办理环评审批等相关手续。 3.检查发现,该矿西矿区2#弃渣场东面有约10米宽挡土坝损毁,部分渣土堆积在坑源小溪河道内及河道边;东矿区矿品堆放点西侧,有部分渣土堆积在坑源小溪河道内及河道边。 4.5月3日,该矿区河道上下游水质监测达标。 | 不属实 | 漳平市环保局对所发现挡土坝损毁等问题责令该公司整改,并处罚3万元。 | 诫勉1人,通报3人,约谈4人 |
25 | 5035 | 龙岩市长汀县联辉纺织有毒污水和危险废油乱排,污染土壤。 | 长汀县 | 土壤 | 联辉(长汀)纺织有限公司,该企业的环评审批、竣工验收、排污许可证等环保手续齐全。 1. | 部分属实 | 1.长汀县产业园区管委会责令该企业在5月18日前修复破损管网,确保企业废水全部进入园区污水管网。目前,该企业已修复破损管网,企业废水已全部进入园区污水管网。 2.长汀县环保局责令该企业立即改正超标排污的违法行为。长汀县环保局将于三十日内复查,若该企业再出现超标则实行按日连续处罚。 3.长汀县政府已责成县产业园区管委会进一步加大对该企业的巡查监管力度,落实整改,杜绝此类事件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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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5036 | 龙岩市新罗区龙门镇湖坑村:1.村头和村尾有两个大型采石场,山皮土渣四处乱倒,扬尘污染严重,破坏植被,污染水源。2.村头易达机砖厂长年排放浓烟,粉尘空气污染严重。 | 新罗区 | 水、大气、生态 | 被举报对象为龙岩市新罗区起欣矿业有限公司欣欣石场、龙岩市新罗区鸿安矿业有限公司流水坑石场和龙岩市易达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1.龙岩市新罗区起欣矿业有限公司,生产方式为硐采,采矿许可证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均在有效期内。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未生产,未发现山皮土渣四处乱倒现象;不存在扩大占用破坏林地的行为,弃土渣地为非林业用地;未发现矿山运输车辆撒漏、扬尘污染的现象。喷淋降尘措施不完善,厂区淋溶水未统一收集处理;矿山生态恢复治理措施落实不到位。对采石场沉淀池出水和下游地表水分别取样监测,监测结果显示,采石场出水达标排放;下游地表水为Ⅲ类水。该采石场不在饮用水源地范围内,不存在水源污染问题。 2.龙岩市新罗区鸿安矿业有限公司流水坑采石场,生产方式为露天开采,采矿许可证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均在有效期内。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未生产,未发现山皮土渣四处乱倒现象;不存在扩大占用破坏林地的行为,原露采区域已完成复绿工作;未发现矿山运输车辆撒漏、扬尘污染的现象。对矿山生态恢复治理措施落实不到位。对沉淀池总出口废水取样监测,监测结果显示,达标排放。该采石场不在饮用水源地范围内,不存在水源污染问题。 3.龙岩市易达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现场检查时,破碎工段未生产,未安装除尘设施;混合、搅拌、烘干、烧结工段正在生产,有安装水喷淋装置。新罗区环保局对烟气取样监测,监测结果显示,达标排放。
| 部分属实 | 1.新罗区环保局责令起欣矿业破碎工段停产整改,于6月15日前完善原料堆放场所的密闭措施和安装破碎工段的除尘设施,整改完成后经新罗区环保局复核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新罗区矿管办责令该企业于6月19日前开展矿山生态恢复治理工作。如仍未启动恢复治理,将依法进行处罚。 2.新罗区矿管办责令鸿安矿业于6月19日前开展矿山生态恢复治理工作。如仍未启动恢复治理,将依法进行处置。新罗区环保局对该企业年产5万m3扩至10万m3建筑用石料项目未申请验收便开工生产的违法行为,依法对其处以2万元罚款。 3.新罗区环保局责令易达公司破碎工段停产整改,于6月15日前完善原料堆放场所的密闭措施和安装破碎工段的除尘设施,整改完成后经新罗区环保局复核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并对该公司立案调查,处以罚款人民币2万元。 4.新罗区人民政府责成龙门镇政府、区环保局、矿管办、交通局、林业局等部门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加大对上述3家企业的日常监管力度,确保企业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矿山生态恢复治理到位。 | 约谈3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