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区域 | 污染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问责情况 |
1 | 5055 | 龙岩市连城县庙前镇坪头村,绿芝缘高塔肥业,像雪花一样的粉尘四处飘落。 | 连城县 | 扬尘 | 被举报对象为福建绿之缘高塔肥业有限公司。 1.该公司项目经连城县环报局审批,目前正申请办理验收.2.2017年3月5日,该公司停产整改,因设备调试需要于5月9日向连城县保护局申请开机调试,经连城县环保局同意,该公司于5月16日开机调试,并于5月17日中午停机。 3.在开机调试期间,高塔10、11、12楼及顶楼发现有无组织雾状漂浮物(企业称为熔溶槽及造粒工序水蒸气),无黑烟产生,高塔外未发现有粉尘飘出。 4.2016年9月,福建南环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检测报告显示该公司氨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均达标排放。
| 不属实 | 连城县政府已责成企业抓紧完成脉冲式布袋除尘设施调试,及时委托有资质机构对粉尘无组织排放情况进行检测。 |
|
2 | 5160 | 龙岩市永定区湖雷镇竹兰村,赖*洪养猪场,存栏2000头,没有环保手续,偷排污水,污染水源,影响居民生活。 | 永定区 | 水 | 永定区湖雷镇竹兰村赖*洪养殖场,位于限养区,目前存栏数不到300头。 1.该养殖场办理了工商营业执照,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于2016年3月列入湖雷镇规模养猪场提升改造项目,并于2016年11月通过升级改造项目验收。 2.现场检查发现,养殖废水经抽灌设施抽至周边自有的竹林、山林进行浇灌,未发现养殖废水外排现象,已经达到零排放标准。经永定区湖雷镇水利工作站人员现场核查,该养殖场没有污染水源,对居民生活无影响。
| 部分属实 | 1.永定区环保局责令该场停止建设,限期3个月补办环评审批手续。 2.永定区政府已责成湖雷镇政府对该养殖场实行常态化管理,强化巡查监管,防范违规偷排、漏排行为发生。一旦发现有违规行为,将依法依规给予严肃处理。
|
|
3 | 5161 | 龙岩市漳平市吴池乡吴池村,卢*国养猪场,存栏1000头,没有环保手续,废水直排九龙江,污染水源。 | 漳平市 | 水 | 被举报对象为卢*国养猪场,属于限养区,存栏生猪360头。 1.该养猪场采用人工清粪,污水处理方式:废水→沼气池(1个100立方米)→氧化塘(3个共1300立方米)→浇灌周边农田(50亩)。未发现有废水直排、偷排及跑冒滴漏等现象。 2.该养猪场已与漳平市吾祠乡签订协议书,拟于5月26日前自行拆除。
| 不属实 | 漳平市政府已责成吾祠乡政府跟踪落实该养猪场清栏、拆除进度,确保按照时限要求全面拆除完毕。 |
|
4 | 5191 | 龙岩市上杭县南阳镇黄坑村村民丘*玉,在村庄内违法采沙多年。 | 上杭县 | 其他 | 据调查,2015年11月至2016年5月期间,丘*玉先后两次通过小型抽砂泵、简易人工筛子等工具擅自在黄坑溪进行河道抽砂。上杭县水利局、南阳镇政府发现后分别于2015年11月27日,2016年5月17日组织执法人员对丘军玉违法抽砂行为进行了制止,并下达了《责令停止水事违法行为通知书》。通过日常河道巡查及走访周边群众了解,2016年6月份至今,黄坑溪未再发现河道违法抽砂等行为。 | 不属实 | 上杭县将进一步加大河道巡查和监管力度,确保河道行洪安全。 |
|
5 | 5215 | 位于龙岩市连城县新泉镇的福建省新宏达实业有限公司环境污染严重。诉求:请查处,并取缔该厂。 | 连城县 | 大气、噪声、扬尘 | 被举报对象为福建新宏达实业有限公司(原连城新宏达矿冶有限公司)。 1.该公司项目经龙岩市环保局审批并验收。 2.该公司自2017年3月至今未进行生产。经核实,该公司项目无组织排放源强与村庄距离大于200米,卫生防护距离200米内共有两栋民房,为2009年6月、2010年6月期间在防护距离内抢建,属于违法建筑。目前,原房屋户主已搬离.3.2010年5月、2014年3月22日、2014年4月1日、2015年4月30日、2016年11月10日,在该公司正常生产状态下进行采样监测,结果显示各污染因子达标排放。
| 不属实 | 连城县政府已责成县环保局,加强对企业监管,确保生产时环保设施正常运行,烟气等污染物达标排放,并及时委托有资质机构对烟气、噪声进行检测。同时,加大巡查力度,确保企业新建的低品位复杂锰矿资源综合利用实验研究生产线,在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投入试运行。 |
|
6 | 5223 | 龙岩市新罗区龙腾中路448号城市中心花园小区业主樊*荣在小区C3至C4号楼之间的原华莲居委会社区办公用房变更为餐饮厨房,污染严重。诉求:请查处。 | 龙岩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 油烟 | 5月16日,当事人樊*荣于当日清空存放在该处的物品并搬离;5月18日,市执法局再次前往该处调查,该社区用房为空置状态,现场未发现有人占用该社区用房作为餐饮厨房,不存在油烟污染问题。 | 不属实 | 该处钥匙已由华莲社区收回。龙岩市执法局将加大巡查力度,同时加强与物业公司、社区居委会、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沟通协作,防止问题反弹,确保整治成效。 |
|
7 | 5236 | 位于龙岩市新罗区龙州工业园区的日平工贸气体公司,雨污未公流,电石尾渣堆放场离公路太近、三防措施不规范,污染环境。诉求:请查处。 | 新罗区 | 水、大气 | 1.龙岩日平工贸有限公司,项目经龙岩市环保局审批并验收。 2.现场检查时,正常生产。该公司建有8个沉淀池及1个应急池,生产废水经处理后循环回用不外排;电石尾渣堆放于厂区东侧,紧邻龙州工业园区民园路,场地已硬化,建有160平方米的顶棚遮挡设施。 3.该厂雨污分流不彻底;部分电石尾渣露天堆放。
| 属实 | 1.新罗区环保局责令该公司立即停止生产,限2017年6月15日前完善雨污分流措施和堆厂“三防设施”建设,经新罗区环保局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同时,对其进行立案查处,处罚款人民币1万元。 2.新罗区政府责成区环保局、龙州工业园区管委会,切实履行环保监管职责,加大对辖区内同类企业的日常监管力度,同时要求企业完善环保制度,确保环保设施正常有效运行。
| 约谈1人 |
8 | 5244 | 龙岩市新罗区登高东路80-1号501住户地底层煤炭间炸油条,噪声油烟扰民。诉求:请查处。 | 龙岩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 噪声 | 新罗区登高东路80-1号1幢501室户主邓*金,在其底层杂物间内(面积11.7平方米)存放水桶、脸盆等物品若干,电磁炉一个,杂物间门口摆放简易煤气灶一个。据当事人陈述,杂物间用来存放物品,门口简易煤气灶用于炸油条。 | 属实 | 龙岩市执法局责令当事人停止在杂物间炸油条行为,当事人于当日已将电磁炉、简易煤气灶清除并搬离。下一步,龙岩市执法局将加大巡查力度,并加强与社区居委会沟通协作,防止问题反弹,确保整治成效。 |
|
9 | 5256 | 龙岩市漳平市新桥镇新桥村龟池自然村的机砖厂,污染严重。诉求:请查处。 | 漳平市 | 大气、扬尘 | 1.被举报对象为漳平市新桥机砖厂,是6门轮窑生产线,设有对滚机一台、搅拌机一台、制砖机一台、切坯机一台、小叉车两部、晒坯场两幢和配土场一幢。 2.2017年3月1日,漳平市生态环保攻坚战役指挥部办公室下达《责令限期停产整顿通知书》后,该机砖厂全面停止了生产,但该机砖厂于5月16日未经批准恢复生产。
| 属实 | 5月19日,漳平市环保局对该机砖厂生产线进行查封。5月20日,通过联合调查组的动员,机砖厂业主陈*柏同意并承诺在7日内拆除生产机砖流水线机器和砖窑。漳平市政府已责成新桥镇政府对该厂拆除工作进行跟踪落实,若逾期未按照承诺拆除,将依法组织强制拆除。 |
|
10 | 5266 | 永定闽福水泥有限公司的矿山距离村民房屋只有200米,噪声振动影响了村民的生活。 | 永定区 | 噪声、其他 | 被举报对象为永定东兴矿业有限公司西坑石灰石矿山,各种证照齐全。 1.该矿山最近爆破点距离居民区为375.2米,超过国家爆破安全警戒线300米的要求;2010年1月厦门地震勘测研究中心对该公司西坑石灰石矿西矿段进行了爆破振动测试,测试结果显示均未超过各自结构建筑物限定的安全允许振动速度值,对所在建筑物结构不会构成破坏性振动效应。 2.2017年5月18日下午,永定区环保监察大队组织人员对离矿山最近的住户陈来旺家旁进行现场监测,测得昼间噪声值均低于国家排放标准,不会对周边居民正常生产生活造成影响。
| 不属实 | 永定区政府已责成龙潭镇政府将及时将区环保监察大队噪声监测结果向附近居民公示并宣传,争取当地居民的理解和支持,维护良好的企民关系;同时,责成区环保、安监等部门加强对该矿山的日常巡查监管,确保该矿山生产符合环保各项要求。 |
|
11 | 5324 | 龙岩市连城县赖源乡牛家村郑地丰华石英厂,名下矿山开采过程中,毁坏林地约60亩;选矿场未批先建,在河流上游占用河道违规建设;污水直接排入河流。 | 连城县 | 生态 | 被举报对象为连城锋华硅业有限公司,该公司技改项目2017年4月经连城县环保局审批,尚未验收。 1.2015年3月10日,该公司项目未批先投产,被连城县环保局立即停止生产,并立案处罚,目前已结案;国网福建连城县供电公司自2015年3月19日起对该厂停止生产性供电,该厂至今未生产。 2.该公司非法占用林地7.8045亩,连城县林业局已依法对其进行了处罚;目前规划使用5.11公顷(涉及连城县赖源乡牛家村集体4.9686公顷)的林地正在福建省林业厅复审。 3.经连城县水利局实地核查,未发现该厂在河流上游占用河道违规建设的情况,但存在往桥下游右岸堆放砂土、弃土影响行洪的情况,已现场责令其清除。
| 部分属实 | 1.连城县环保局责令该企业在生产之前完善石英矿露采区及排土场截排水沟建设;设备安装完成正常生产时委托有资质检测公司对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监测,及时办理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手续。在未办理相关手续前,不得开工生产。 2.对往桥下游右岸堆放砂土、弃土影响行洪的问题,连城县水利局已现场责令该厂清除,现已清理完毕。
|
|
12 | 5372 | 龙岩市长汀县河田镇窑下村:森宝公司建设三个大型养猪场,占用山地500亩以上,污水排放导致田地无法种植。污水从下斜河流入汀江,污染地下水,影响饮用水。 | 长汀县 | 水、生态 | 被举报对象为福建森辉农牧发展有限公司,属可养区范围,在长汀县河田镇窑下村设有3个子公司,即长汀县森辉有机肥有限公司、福建天辉畜牧有限公司、福建天种森辉种猪有限公司,建有五个种猪场。该公司已办理《营业执照》,有环评审批、环保验收及用林、用地许可手续。 1.福建森辉农牧发展有限公司第一种猪场,现存栏种猪751头;福建天辉畜牧有限公司第二种猪场,现存栏种猪735头;福建天种森辉种猪有限公司第三种猪场,现存栏种猪716头;福建天种森辉种猪有限公司第四种猪场和第五种猪场,现存栏种猪共703头。 2.该公司列入了长汀县2017年标准化升级改造项目,采用零排放模式。五个种猪场共设有污水处理站3座,养殖污水通过3座污水处理站处理,通过抽浇灌系统输送至山上的果园、牧草基地、水保林等吸纳。经现场核实,环保设施正常运转。 3.长汀县林业部门批准该公司使用河田镇窑下村林业用地2宗16.7598公顷(251.397亩),所建猪场均在已审核审批林地范围内,未发现少批多占、越界等非法占用林地情况。 4.长汀县环境监测站监测结果显示,该公司下游大潭小桥断面总磷、COD、氨氮超标;河田镇窑下村两户村民的自备水井达到地下水质标准。
| 部分属实 | 1.2017年5月6日,长汀县环保局责令森辉公司立即进行整改,处以罚款人民币1万元,目前已整改到位。 2.5月19日,长汀县农业局责令该公司于2017年5月31日前,重新合理布局抽浇灌系统输送管道,将处理后的污水全部均匀输送至山上的果园、牧草基地、水保林等,确保全部被吸纳,防止流入山底水沟。 3.长汀县政府责成县农业局、环保局和河田镇政府加强监管,确保该公司于2017年9月30日前完成标准化升级改造任务,并接受水质监测;若未按时完成升级改造任务,将依法依规予以关闭、强制拆除。 4.长汀县政府责成长汀县农业局和河田镇政府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当地种植户科学种植、合理施肥,减少农业面源污染。 5.长汀县政府责成河田镇加快行政村生活污水管网铺设进度,于2018年底前将窑下村村民生活污水基本纳入管网,进入河田镇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
|
13 | 5376 | 龙岩市新罗区适中镇新祠村书记杨*忠碎石场,位于新祠收费站往适中镇霞村方向300米处,日夜生产,粉尘污染严重。 | 新罗区 | 扬尘 | 被举报对象为新罗区适中镇新祠村林坑废弃石破碎加工项目,该项目负责人为谢*青、合伙人黄*华,并非新祠村书记杨*忠。 1.该项目2016年4月建成投产,未办理林地审批手续,未办理环评手续,也没有办理土地征收手续。 2.5月19日上午,新罗区林业局、矿管办、环保局,新罗土地分局、适中镇等有关单位联合,依法对该石料破碎厂进行了拆除。
| 部分属实 | 1.新罗区林业局已对当事人违法占用林地行为立案调查,依法对其处以侵占林地面积每平方米10元罚款,并责令限期恢复原状。 2.龙岩市国土监察支队已对当事人违法占用耕地问题立案调查,依法对其处以侵占耕地面积每平方30元罚款,并责令限期恢复原状。 3.新罗区环保局已对当事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依法从重对其处以评估金额5%的罚款。
|
|
14 | 5377 | 龙岩市新罗区适中镇1.象山村银场坂矿山、象山村与丰田村交界的“壁路溪”矿山、象山村水源地与竹华村交界处矿山、丰田村及永福龙车四村交界处矿山,这三处矿山在水源头溪边,雨天水土流失污染水源。2.丰田村上游大型养猪场虽在整改,但雨天整条河道污浊一片。3.丰田村南坑属河流中游山头四周养猪场有10多家、象山村养猪场有三四十家。4.林东方和林富财的象山村“社前坑”石灰石矿洞及石子破碎场、下隔石子场污染严重。 | 新罗区 | 水、生态、其他 | 1.被举报矿山为银场坂非法开采银矿点、福建省铁城矿业有限公司象山铁矿、龙岩市新罗区适中镇后坑铁矿。这三家企业均停采2年以上,硐口林草全覆盖,弃渣场林草部分覆盖,溪水水质清澈,不存在水土流失造成污染水源问题。 2.丰田村上游大型养猪场(存栏1500头以上)有三家,分别为新罗区润达养猪场(存栏2000头)、龙岩市龙田生态养殖有限公司(存栏2300头)、龙岩市星航生态养殖有限公司(存栏1600头),属于限养区,附近没有水源地,离居民区较远。润达养猪场已完成环保设施改造且预验收合格;龙田公司已列入今年省级生猪标准化提升改造项目,目前已签订了治污协议,采取异位发酵的治污模式,近日即可动工;星航公司已签订污水治理技术合同,现已完成设备安装,预计15天后(6月4日)即可投入运行,但该公司第一级储液池(旧)于5月18日下午破裂,造成储液池内污水渗漏,漫灌农田。检查当天未下雨,河道不会污浊,据适中镇反映,平时巡查未发现丰田村上游大型养猪场雨天有偷排行为。 3.丰田村南坑属河流中游山头四周养猪场有8家,均属于限养区,附近没有水源地,离居民区较远。除1户养猪场已完成标准化提升改造并投入使用外,其余7户未完成提升改造。新罗区李*群农场储液池未硬化,废水未配备抽灌电机,养殖废水漫灌,新罗区李*兴农场未配备储液池,污水外排至场边水沟。 4.象山村辖区内规模化养猪场有22家,属于限养区,附近没有水源地,离居民区较远。仅2户养猪场已完成猪场标准化提升改造,其余20户养猪场尚未完成提升改造。 5.龙岩市新罗区适中镇社前坑石灰石矿,自2014年12月采矿证到期以来停产至今,未发现生产迹象,南矿段和北矿段2个硐口无涌水流出,硐口林草覆盖;龙岩市新罗区适中镇下隔碎石场,该碎石场未办理相关审批手续,于2014年开始处于停产状态,碎石场内无堆放生产原料,设备均未接入电源,现场未发现造成污染水源的问题。
| 部分属实 | 1.新罗区政府责令丰田村星航公司、李*群农场、李*兴农场、林*明家庭农场对存在的环境问题进行整改,并立案调查,各处罚1万元。 2.新罗区政府责成适中镇下达《责令清栏通知书》,要求南坑属河流中游山头四周尚未完成提升改造的7户养猪场及象山村尚未完成改造的20户规模化养猪场于5月25日之前清栏,同时加快标准化提升改造进度,待标准化提升改造完工并验收合格后再根据生猪总量控制原则签订限养协议书,方可重新养殖,并确保不得超量养殖。 3.新罗区政府责成适中镇跟踪落实猪场清栏及标准化改造情况,并组织生态环保执法中队和猪场挂钩干部,加强日常巡查,责成区农业局、环保局、龙管委组织人员随时进行督查,一经发现改造期间养猪场污水偷排、漏排、直排等行为将严肃依法查处。 4.2017年5月20日,新罗区环保局责令下隔碎石场于2017年5月25日前将生产设备拆除,自行关闭。若未能按期拆除关闭的,新罗区政府将依法组织对其实施强制关闭拆除措施。 5.新罗区人民政府责成区矿管办、环保局、适中镇等有关单位履行环保监管职责,加大矿山企业日常巡查力度,对无证开采、破坏环境等违法行为依法严厉查处。
|
|
15 | 5383 | 龙岩市永定区湖坑镇六联村大陂头自然村:1.村民李*拾在环兴楼右边沿河床砌了道长约200米、高近1.5米围墙,占用河床湿地。2.李*台毁林占地,侵占集体土地十几亩建青瓦台山庄,污水长期沿公路排放,严重破坏生态环境。3.从码头到乾权自然村老路途中,有一林姓村民在平房中养猪,污水直接排入景区河流中,散发臭味,污染河水。 | 永定区 | 水、大气、生态 | 1.被举报河滩地由河水冲刷形成,十几年前村民便在上面种菜,后被河水冲垮,导致所种植的蔬果绝收并引发水土流失。为防止河水冲刷菜地,造成菜地塌方,两年前,村民李*十在该地块靠河边缘砌了长39.7米、高1米护坎予以防护。该护坎对河岸的水土保持有一定的防护作用,不影响河道周边环境。 2.青瓦山庄,业主李*富。经核查,青瓦山庄占地面积1077.18平米,非法占用耕地200平方米,非法占用林地开建机耕道1250平方米。该山庄废水通过排污管道统一收集至沼气池,后经沉淀池沉淀后流至净化池处理排放,未发现污水沿公路直接排放现象。 3.林*德养猪场,属于禁养区。该猪圈面积50.3平米,养殖母猪1头、中猪7头、小猪15头。
| 部分属实 | 1.永定区国土局对青瓦山庄非法占用耕地行为立案调查,将对其处以30元/平方共计6000元的罚款,并责令其两个月内办理相关报批手续;永定区林业局对青瓦山庄非法占用林地行为立案调查,将对其处以10元/平方共计12500元的罚款,并责令其于2018年2月底前恢复原貌。 2.永定区湖坑镇政府责令林*德于2017年5月20日前自行清栏到位,现该户已全部清栏。下一步,湖坑镇政府将加强巡查,防止恢复养殖,一旦发现违法违规养殖行为,将依法依规给予严肃处理。 3.湖坑镇党委因生猪养殖业污染综合整治工作开展不力约谈1人,诫勉2人。
| 约谈1人,诫勉2人 |
16 | 5384 | 龙岩市上杭县官庄畲族乡新风村。1、新山组村民蓝*珍养猪场,污水直接排到田里。2.新山组村民蓝*珍在水源头养猪很多头,污水直排水体。 | 上杭县 | 水、大气 | 1.蓝*珍养猪场,属于禁养区关闭猪场复养,存栏生猪23头。该养猪场粪污直排至自家300平方米的池塘(池塘周边为农田),池塘未设置有外排口。若遇降雨量较大等特殊天气时该池塘的水可能会溢出。 2.蓝*珍养猪场,不在水源地保护区范围内,属于禁养区关闭猪场复养,存栏生猪8头。该养猪场粪污经沼气池(10m3)后排入附近边沟,未发现外排口有沼液排放,但能看出有排放痕迹。
| 部分属实 | 1.5月19日,上杭县官庄畲族乡组织对两家养猪场进行拆除,现已全部拆除完毕。2.上杭县官庄畲族乡党委就养殖业污染治理工作不力问题,约谈11人。
| 约谈11人 |
17 | 5404 | 龙岩市永定区高头乡高东村洋古南往田禾塘路边有1个养猪场,田禾塘村内有2、3个养猪场,臭气扰民,污水导致河水边浑浊。 | 永定区 | 水、大气 | 被举报对象为江*贤养猪场、江*平养猪场和江*才养猪场。 1.江*平养猪场、江*才养猪场属于田禾塘村内禁养区,已于2015年和2016年拆除。 2.江*贤养猪场,属于限养区,存栏72头,建有沼气池,污水没有直排河流。该养猪场属于限养区内250头以下的养殖户,
| 不属实 | 1.高头乡政府已责成江*贤立即清栏并关闭养猪场,5月19日上午,江*贤户已按要求清栏完毕,并实施关闭。 2.高头乡党委因生猪养殖业污染综合整治工作开展不力,约谈2人。 3.永定区政府责成高头乡政府,加强巡查,严防违法违规养殖行为发生。一旦发现违法违规养殖行为,将依法依规给予严肃处理。
| 约谈2人 |
18 | 5409 | 龙岩市上杭县南岗工业开发区的福建紫金铜业有限公司,1.钢管厂距离沁园小区10米,噪声、废气扰民。2.铜板带厂废气污染严重,污水处理设备检测数据弄虚作假,废水排入河里。该厂每隔10天左右装卸液氮等剧毒危险品,残余氨水直接外排。多次投诉,问题未解决。 | 上杭县 | 水、大气、噪声、其他 | 被举报对象为福建紫金铜业有限公司铜管车间及铜板带车间。 1.铜管车间距离沁园小区超过200米,车间建有吸音板、隔音墙等消音设施。 2.铜管车间的废气处理设施均按环评要求建设,现场核查时,各生产设施相应配套的环保设施均正常运行。 3.铜板带车间产生的含油酸碱废水,通过管道输送到公司污水处理站处理,经排放口进入工业园区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城区污水处理厂处理,不存在污水直排入河的情况。该车间雨污分流,雨水管道并入园区雨水管网排放。现场核查时,废水在线监控系统正常运行,未发现异常。 4.该公司无剧毒危险品,仅使用少量的液氮。每天液氨使用量约1.3吨,约20天卸氨一次,卸氨后管道部分残留液氨按安全操作规范要求,通过排空管经喷淋水收集池,与喷淋水一起排入应急收集池,然后分批泵入公司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放,不存在残余氨水直接外排情况。现场核查时,液氨储罐区内及周边无液氨泄漏的痕迹。 5.上杭县环境监测站监测结果显示,该公司废水、废气、噪声均达标排放。
| 不属实 | 上杭县政府已责成福建紫金铜业有限公司在卸氨时加大稀释水量,对喷淋收集池到应急收集池的管道进行改进,避免氨味飘散。同时,督促该公司加强对环保设施的运行管理,尽量减少噪声及卸氨过程中残氨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
|
19 | 5420 | 龙岩市经济开发区高陂镇富岭村村部旁2家小车喷漆、烤漆店(钰河外观店、广力汽车服务站),臭气扰民。 | 经开区 | 大气 | 1.广力汽车美容服务站、钰河小车外观整修服务中心两家均有汽车涂装烘烤设备,从事小车喷漆、烤漆业务,在居民区附近进行汽车喷漆作业,会产生异味,干扰周边居民的正常生活。 2.经调查,烤漆房的污染防治设施不完善,只有工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没有通过消防审批,也未在其他业务主管部门备案登记。
| 属实 | 龙岩经开区管委会组织经开区企管站、环保站、安监站、供电所等相关部门依法对对广力汽车美容服务站、钰河小车外观整修服务中心的汽车涂装烘烤设备的封闭门、地面隔网等设备进行了拆除,并采取断电措施,拆除了电表等用电设施,确保其无法再作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