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 > 信息公开 > 工作动态 > 龙岩要闻 > 政府会议
龙岩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龙岩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作者:    文章来源:闽西日报     日期:2016-01-22 【字号:
   (2016年1月21日龙岩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
  龙岩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罗辉检察长所作的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对市人民检察院过去一年的工作表示满意,同意报告提出的新一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人民检察院要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来闽来岩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依法独立公正行使检察权,继续深化人民检察院司法改革,提升司法公信力,着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为实现“十三五”发展良好开局,建设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的新龙岩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收藏】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