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人们对居住环境、生活质量日渐重视,物业管理的重要性也越来越凸显,人们对物业管理服务的需求和期盼越来越多。1月18日,记者就此进行采访。
业主与物业矛盾频频
小区业主就好比是“东家”,物业公司就像“管家”。按理说,“东家”和“管家”都希望所在的小区干净整洁,安居乐业,“东家”放心,“管家”省心,二者目标一致,利益趋同,应该和谐相处。然而近年来,不少“东家”与“管家”因为种种事情而矛盾频频。
2015年10月,龙岩某小区一名业主与物业发生纠纷,一气之下直接将小车的轮胎卸了,堵在车库大门口。
2015年11月,因电费和物业起争议,龙岩某小区一名业主,将8000元都换成5毛的硬币,装在两个大盆里,扛到物业处,让物业数了好一阵。
由于住户不缴物业费、管理服务不到位等原因,造成龙岩某小区内菜地成片、排污不畅、垃圾废弃品堆积成山等乱象频现,居民日常生活颇受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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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采访中记者发现,“东家”与“管家”的矛盾,多数因琐事引发,几乎在岩城各个小区都有发生。
加强小区物业管理
针对“东家”与“管家”矛盾频频,不少代表、委员纷纷建议加强小区物业管理。
委员谢瑞钦建议,加强物业管理法律法规和物业管理知识的普及,提高广大居民的物业管理意识,树立“花钱买服务”的物业消费意识。将物业管理列入文明小区考评范围,在小区显著位置公布城管、公安、园林、消防等相关职能部门的执法事项和监督电话,方便群众咨询投诉。
代表翁艳丽建议,加快推进物业管理服务、监管的顶层设计和机制创新,加大以“培育物业产业发展、培训物业经营管理服务人才、培育居民物业管理服务消费意识”为核心的经费投入。
完善顶层配套制度
记者从新罗区物业管理站获悉,2012年8月该区正式接管物业并成立物业管理站后,在集体性制度设计方面,连续出台多份文件,指导和规范物业管理工作,但缺乏相关的顶层配套制度,“目前,我市还没有任何有关物业管理方面的规定,而漳州市的物业管理办法已是第三次修订了。”由于顶层设计存在缺陷,造成行政主管部门有时难有作为。
物业行政主管部门的相关负责人表示,2014年至2015年,物管站承接查验了30多个新开发楼盘,发现不少问题,虽及时督促开发商整改,但仍然存在较多问题无法通过整改得到纠正。由于前期物业介入滞后,例如隐蔽工程、设计不合理、设施设备安装及质量等方面问题,在查验时即使发现了也无能为力,等到物业公司接手楼盘时,只能被动接受现状;而开发商遗留的种种问题,势必会直接影响到日后的物业管理工作,“如果先天存在比较严重的缺陷,后天再怎么努力物业服务也很难达到业主预期满意度。”前期物业的选聘也造成后续物业管理达不到业主的要求,开发商在取得预售证时,就应选聘物业服务企业,而目前采用的方式是邀标,无法做到公开、公平和公正地选聘较好的物业服务企业。
物管站工作人员坦言,要尽快制订、出台龙岩市物业管理办法,做到有法可依,才能改善顶层设计存在的缺陷。物业管理的前期介入应提前至产品设计阶段,对小区的设计、施工等方面进行监督和管理。此外,无论是开发商还是业主委员会,在选择物业公司时,应实行公开招投标,做到公开透明,从而真正有效提高物业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