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平安是福,平安是基础,平安是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所在,也是我们党委政府应尽的基本职责,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体现。创建“平安龙岩”,营造长期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是民心所向、民愿所盼、民意所求,是我们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也是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必然要求。在新的历史时期,国务院通过了《关于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若干意见》、批准了国家发改委制定的《海峡西岸经济区发展规划》,为龙岩加快发展带来了难得的机遇,也对“平安龙岩”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要紧紧围绕科学发展这个主题和加快转变、跨越发展这条主线,紧紧抓住人民群众最关心的公共安全、权益保障、社会公平正义问题,以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为契机,以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指数为导向,着力“提升一个认识、把握两大抓手、推进三项重点、夯实四项基础”,持续深化“平安龙岩”建设,努力营造和谐稳定环境,切实保障人民安居乐业,高效服务和优质保障好“五大战役”、大干“十二五”开局之年,全力推进龙岩科学发展、跨越发展。
平安建设作为新形势下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新举措,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保障工程,是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为人民群众所期盼的民心工程,也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基础工程。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深化“平安龙岩”建设,对于我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拓宽领域、充实内容、提高层次、完善机制、取得实效,促进社会长治久安,推进龙岩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加快构建和谐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这里,笔者就如何深化“平安龙岩”建设作一粗浅探讨。
一、创建“平安龙岩”活动取得的成效与经验
2003年底,市委、市政府作出了关于在全市开展“平安龙岩”建设活动的决策部署;2004年6月,市委、市政府下发《关于建设“平安龙岩”的工作意见》;2006年12月,市委办、市政府办转发《市委政法委、市综治委关于“十一五”期间深入开展“平安龙岩”建设的意见》,提出到2007年全市7个县(市、区)全面达到“平安县(市、区)”标准;2009年11月,市委、市政府下发《关于深化“平安龙岩”建设工作的意见》,提出达到“六个位居前列、六个明显增强、六个坚决防止” ①的工作目标,努力营造团结和谐的政治环境、安定稳定的治安环境、规范有序的经济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安居乐业的生活环境。创建工作启动以来,各级各部门坚持以落实综治目标责任制为龙头,以实施“为民办实事”项目为抓手,以试点先行为导向,以提高群众知晓率、参与率、满意率为目标,加强组织领导,加紧措施落实,加大保障力度,平安创建活动取得显著成效,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率逐年上升,为我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奠定了良好的基础。2005年6月,我市被中央综治委授予“2001~2004年度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优秀地市”荣誉称号,获得了省综治委颁发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杯”。2005年8月,全省农村平安建设现场会在我市召开,我市的平安中心户长制等特色做法被全国全省推广。中央电视台先后6次报道我市平安建设和综作经验,其中2005年11月市委主要领接受中央电视台《社会与法》栏目专访。继2006年5月上杭、永定被授予全省首批“平安县(市、区)”奖牌之后,2007年5月新罗、武平、长汀、连城、漳平等5个(县、区)又通过了全省第二批“平安县(市、区)”考评验收,成为全省首批全部县(市、区)通过考评验收的设区市;2011年3月武平、漳平成为全省首批“平安建设先行县(市、区)”。2008-2010年,平安建设“三率”②水平逐年提高,综治工作绩效不断提升进位,其中2010年我市社会治安满意率达95.82%、平安建设知晓率达78.63%、党政领导重视率达88.85%,省对市综治考评从2008年第8名提升到2010年第4名,实现了市委提出的综治工作要与社会经济发展相适应的目标,基本创出了一条实现社会平安、保障社会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长治久安之路、平安和谐之路、服务发展之路。
通过创建“平安龙岩”活动实践,各地创造积累了许多宝贵经验,概括起来有:必须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纳入党委和政府的全局工作之中,更好地服从和服务于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必须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切实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把人民群众的满意程度作为衡量平安建设成效的重要标准;必须始终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专群结合、依靠群众的工作方针,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必须始终坚持以基层平安建设为重点,把加强基层基础建设作为开展平安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战略性、根本性任务来抓;必须始终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建立健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长效机制;必须始终坚持党委和政府统一领导、有关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共同建设、人民群众广泛参与,努力形成平安建设人人有责、平安成果人人共享的生动局面。这些经验是我们今后进一步深化“平安龙岩”建设、确保社会长治久安必须长期遵循的重要原则和行动导向。
二、创建“平安龙岩”活动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市平安建设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也必须清醒地看到,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一些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逐渐凸显,各种不安定、不稳定、不和谐的因素日益增多,深化“平安龙岩”建设仍然面临许多困难和挑战。主要表现在:
一是平安创建措施不够落实。一些地方党委、政府定期研究部署平安建设工作不够到位,人财物保障不够落实;一些乡镇综治信访维稳中心规范化建设推进缓慢,运作不畅,维稳效果不够明显;一些地方平安宣传长抓长效机制不够健全,平安建设“三率”水平不够稳定。一些单位对平安创建挂钩联系点工作指导不够深入具体,工作指导督导不够到位,影响了基层平安创建水平;一些单位内部安全防范管理不够有力,致使发生治安刑事案件,影响了创建“平安单位”工作成效。
二是影响稳定因素大量存在。“法轮功”等邪教组织宣传煽动活动禁而不绝,境外宗教组织和境内地下宗教势力举办培训班、设点传教、跨地区串联、聚会等非法活动日益增多。城市拆迁、重点工程建设、山林权属、企业改制、劳资争议等引发的各类矛盾纠纷日益增多,排查调处难度加大。杀人、绑架等重大恶性案件时有发生,抢劫、抢夺、盗窃等侵财犯罪手段不断翻新,“黄赌毒”、非法传销、信息诈骗等现象屡禁不绝。信访问题日益突出,个别地方越级重复访、集体访增多,牵扯了各级党委、政府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重大安全生产事故、交通事故、火灾事故防不胜防,时有发生,给国家和人民造成重大生命财产损失。
三是治安重点问题仍然较多。据《2011年福建省设区的市党政领导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书》指出,龙岩市仍然存在不少重点问题,主要有:矿区污染较为严重,矿山生产安全仍有隐患,民爆物品管理还有不少薄弱环节,因环境保护、征地拆迁等引发社会矛盾增多,群体性事件隐患较多,执法环节存在不少漏洞,突出区域性治安稳定问题整治工作力度不大,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措施不够落实,制贩毒品、“六合彩”等赌博还较突出,学校、医院及周边存在安全隐患,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力度不够,综治基层基础建设仍有差距等。
四是社会管理亟需创新创造。网上斗争形势发生新变化,一些别有用心者利用互联网对涉及弱势群体利益的事件、司法领域的事件和案件、腐败问题等进行大肆宣扬,有的甚至恶意炒作、造谣惑众,企图制造事端,给互联网管理带来新挑战,如上杭县紫金山铜矿湿法厂“2010.7.3”污染事故引发的网络舆情。随着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发展、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实施,群众的思想观念和利益诉求发生新变化,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维权意识明显提高,大量的社会矛盾和问题以案件形式进入司法领域,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需求与司法能力不相适应的矛盾愈加突出,给综治平安和执法工作带来新挑战,如近年来我市法院法官人均办案数、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数等呈逐年上升趋势。
三、深化“平安龙岩”建设的几点建议意见
平安是福,平安是基础,平安是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所在,也是我们党委政府应尽的基本职责,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体现。创建“平安龙岩”,营造长期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是民心所向、民愿所盼、民意所求,是我们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也是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必然要求。在新的历史时期,国务院通过了《关于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若干意见》、批准了国家发改委制定的《海峡西岸经济区发展规划》,为龙岩加快发展带来了难得的机遇,也对“平安龙岩”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要紧紧围绕科学发展这个主题和加快转变、跨越发展这条主线,紧紧抓住人民群众最关心的公共安全、权益保障、社会公平正义问题,以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为契机,以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指数为导向,着力 “提升一个认识、把握两大抓手、推进三项重点、夯实四项基础”, 持续深化“平安龙岩”建设,努力营造和谐稳定环境,切实保障人民安居乐业,高效服务和优质保障好“五大战役”③、大干“十二五”开局之年,全力推进龙岩科学发展、跨越发展。
(一)着力提升一个认识
胡锦涛总书记在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上强调,开展平安建设活动,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建立健全“严打”经常性机制,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工作。在党的十七大上,胡锦涛总书记再次强调,要健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深入开展平安创建活动,改革和加强城乡社区警务工作,依法规范和打击违法犯罪活动,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把“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专群结合、依靠群众的方针,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加强城乡社区警务、群防群治等基层基础建设,做好刑罚执行和教育矫治工作。完善和规范安全技术防范工作,广泛开展平安创建活动,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写进了规划。福建是全国最早开展平安建设的省份之一,省委、省政府于2003年底即作出了关于在全省开展“平安福建”建设活动的战略决策,2004年5月制订下发了《关于建设“平安福建”的工作意见》;2006年4月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又转发了省委政法委、省综治委《关于“十一五”期间深入开展“平安福建”建设的意见》,2009年8月省委、省政府再次制订下发《关于深化“平安福建”建设工作的意见》。这些都充分表明,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平安建设工作,对新形势下进一步开展平安建设工作指明了方向,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中央、省会议文件和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讲话精神,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关于深入开展平安建设和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一系列方针、政策和工作部署,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高度,从贯彻落实十七大、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保障“十二五”规划顺利实施的全局出发,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坚定信心,迎接挑战,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认真抓好平安建设各项措施的落实,确保“平安龙岩”建设持续深化、稳步推进,服务和保障龙岩科学发展、跨越发展。
(二)着力把握两大抓手
1、严格落实综治领导责任。要严格落实综治领导责任制,层层签订综治领导责任书,下达部门目标管理责任书,健全各级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综治委成员单位主要领导综治履责实绩档案。要加大各级组织、综治部门对党政领导干部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实绩考核力度,规范各级组织、综治部门对各级党政领导干部综治工作绩效与政绩考核、晋职晋级、评先评优捆绑挂钩。要按照《龙岩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权制实施办法(试行)》和《龙岩市新一轮压发案保稳定促发展责任捆绑考核办法》④,加大对发生严重危害社会稳定重大问题的地方、部门和单位责任查究力度,促进综治平安领导责任制更加落实。
2、突出强化齐抓共管合力。要突出强化“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明确各有关部门在综治平安建设中的职责任务,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工作合力,扎实抓好本部门、本行业的综治平安建设。要认真执行市综治委《关于调整龙岩市综治五大责任人和综治委成员单位挂钩联系平安建设点的通知》要求,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作用,指导、督查综治平安措施落实,促进综治平安建设在基层创新创造。要进一步建立健全目标管理责任制度、综治委例会制度、综治“五部委”⑤联席会议制度、综治委成员单位联系点制度以及工作情况通报制度和定期考评制度等,整合力量、资源、信息,共同研究解决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问题,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推动综治平安建设各项措施全面贯彻落实。
(三)着力推进三项重点
1、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矛盾纠纷无小事,一个小问题因为化解不及时就可能酿成大事件。一要健全完善源头预防矛盾机制。要把风险评估作为涉及民生的重大重要决策出台必经的一道“门槛”,严格执行市综治委制定的《龙岩市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办法(试行)》⑥的规定要求,有效实施重大决策、重大项目、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严格执行经济效益和社会稳定。
风险“双评估”, 注重从政策和制度层面有效解决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问题,防止“决策一出台、矛盾跟着来”,切实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二要全面构建“大调解”工作体系。要突出党委政府的主导地位,落实各级领导干部“一岗双责”要求,进一步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位一体的“大调解”工作体系,健全矛盾纠纷多元调解衔接机制,培育推广新罗区法院“调解超市”、新罗区交通事故调解、刑事和解和武平县“说事谈心室”等经验做法,加快健全国土、建设、公安、工商、林业、劳动保障、环境保护、卫生医疗、库区移民等部门的行业性调解组织,在县级法院、基层法庭全面设立调解工作室,大力推进社会矛盾多元衔接化解。坚持依法处理信访事项“路线图”,因案制宜,分类处理,通过联合接访、公开听证、律师参与、困难救助、教育训诫、依法惩治等办法,畅通信访渠道,规范信访秩序,保护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三要依法妥善处置突发群体性事件。要完善突发群体性事件预防应急处置工作机制,对可能发生的群体性事件苗头,就地及时做好化解矛盾、疏导情绪、稳控工作,对突发群体性事件和危害公共安全事件,切实做到发现得早、控制得住、化解得了、处置得好。
2、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社会管理创新,是中央政法委提出的
“三项重点工作” ⑦的核心,是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工作,是推动政法综治工作持续提升的动力。要充分利用综治体制机制优势,加强组织协调,把各部门承担的社会管理职能作用发挥好,把社会各方面的力量资源组织运用好,形成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整体合力。要深入推进“三警合一”警务机制改革,加快建立完善以巡逻为载体、打击犯罪、治安交通管防、社区警务为一体的派出所综合警务机制,努力实现“110更灵、交通秩序更顺畅、打击犯罪更有力、防范能力更到位、队伍更有活力、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的工作目标。要大力推进信息化建设,从人、地、物、事、组织等基本要素入手,把信息流与业务流有机结合起来,加快构建全方位、全天候、立体化的社会治安动态防控网络,真正把各类重点人员、重点问题、重点区域管好。突出以信息化为平台,积极推行“以证管人、以房管人、以业管人”有机结合的管理新方式,全面推广新罗区西陂镇大洋村和永定县抚市镇社前村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经验做法,不断提高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水平;全面试行社区矫正工作,健全刑释解教工作体系,推行政府补助企业接收等办法,促进刑释解教人员顺利回归社会;加强特殊青少年的教育帮扶,帮助解决其就学、职业培训等问题,探索建立对未成年人的初犯、偶犯免除前科报告义务制度;强化对易肇事肇祸精神病
人、有报复社会倾向人员等重点人员的管理控制,防止其危害社会。健全完善互联网管理。机制,加快市、县两级政府主导的信息平台建设,探索网络社会与现实社会同步响应、协调策应的管理模式,网络舆情引导由宣传部门牵头,安全监管由公安机关牵头,强化对网络的实时动态管控,提高对矛盾个案、突发事件的网络舆情跟踪、研判和引导能力。
3、推进公正廉洁执法。要紧紧围绕执法权的行使,从实际效果出发,从执法质量上下功夫,进一步加强执法监督力度,严肃查处违反制度的行为,确保各项制度得到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要健全纪检、监察、督察等内部监督机构,建立健全政工、纪检、信访等部门执法监督联席会议制度,用制度规范管人管事。要大力推行警务、检务、审判和政务公开制度,完善警风评议、院风评议、政风评议、行风评议制,不断增强政法工作的透明度。要以建立干警执法档案为载体,建立健全以促进公正廉洁执法为核心的执法质量管理体系,积极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促进办案质量和执法水平的稳步提高。要强化党委政法委对政法各部门执法活动的监督,紧紧围绕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信访问题和执法司法案件,认真开展执法监督检查,精心组织开展案件评查,切实解决个别部门和干警存在的执法不严格、不公正、不文明、不规范、不廉洁的问题,进一步提升政法机关的公信度和良好形象。
(四)着力夯实四项基础
1、强化综治平安宣传。要紧紧围绕综治领导责任制考评要求的“人民群众对平安建设的知晓率达73%以上,对社会治安满意与基本满意率达92%以上,党委、政府对社会治安工作的重视率达83%以上”工作目标,立足于大众化、实用化、常态化,以新形式、新手段、新途径,营造声势大、气势足、氛围浓的综治和平安建设舆论态势。重点是加强综治和平安建设宣传的舆情研判,积极利用新闻媒体、“平安网”、文艺下乡、咨询服务、宣传阵地、评先评优、会议培训、固网彩铃、群发短信、有奖竞答、专题讲座、图片展览等形式和载体进行平安宣传,努力在全市上下构建起一个“报纸有文章、电视有图像、广播有声音、阵地有活动”的全方位、立体化的宣传教育阵势,使综治平安建设家喻户晓、深入人心,推动“平安龙岩”建设广泛深入开展。
2、强化治安重点整治。要组织政法机关加大对黑恶势力、涉枪涉爆、“两抢一盗”、拐卖儿童妇女、制售假冒伪劣商品、食品药品、走私、传销、非法集资等犯罪的惩治力度,遏制刑事犯罪多发势头。要全面排查整治社会治安混乱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加大突出区域性治安稳定问题的整治力度,加强学校、幼儿园、医院、敬老院、福利院等场所及周边治安秩序整治工作,巩固学校及周边百日专项活动成果,加强学校宿舍和校车安全管理,坚决防止发生重大案(事)件。要坚持滚动排查、滚动治理,抓住容易发生治安与稳定问题的城乡结合部、“城中村”等重点地区,容易为犯罪分子藏身落脚的中小旅馆、出租房屋等重点部位,容易滋生黄赌毒等丑恶现象的歌舞娱乐、洗浴桑拿、发廊等重点场所,加大对信息诈骗、“黄赌毒”等整治力度,有效解决问题,净化治安环境。
3、强化治安防控体系。要进一步加大人、财、物投入,加快构建专群结合、点线面结合、人防物防技防协防结合的立体化治安防控体系。扎实推进市委、市政府2011年为民办实事项目——固定电话“平安联防”工程,力争联防住户比例达90%以上。加强和规范中心城区、乡镇、村居三级联动的专兼职治安巡防队伍建设。全面提升技防水平,不断扩大技防城区、技防乡镇覆盖面。着力抓好物业小区和摩托车(机动车)停放地点的安防体系建设。督促强化内部单位安全防范措施,加强内部人员教育管理,防止发生重大犯罪和重大治安问题。推进网络警察、网评队伍和网络安全信息员队伍建设,构建“面上巡、多层控、重点防、主动侦、适时引”的互联网综合防控体系,实现互联网要素现实化管理。
4、强化综治平安保障。要积极整合基层维稳力量,加快推进“乡镇(街道)综治信访维稳中心”规范化建设,探索建立集综合治理、社区(农村)警务、治保、调解和流动人口管理等五项职能于一体的村(居)综治组织建设形式,打牢基层综治平安建设的组织基础;大力加强基层维稳“三支队伍”建设,在所有乡镇(街道)全面建立维稳信息员、维稳群众工作队并规范运作,在所有县(市、区)普遍建立网络舆情引导员队伍并发挥作用。要把综治平安建设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按标准足额保障和按时拨付综治平安建设经费,并随着经济社会发展逐步增加;加大对乡镇(街道)综治信访维稳中心、村居(社区)综治信访维稳工作站的经费倾斜保障力度,保证中心各项工作有序运转,确保中心真正发挥维稳作用。
深化“平安龙岩”建设,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和政法机关要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开展的“打好‘五大战役’、大干‘十二五’开局之年”活动,按照重在预防、重在打击、重在疏导的工作要求,在创新中谋突破,在持续中求提升,着力培育平安亮点,精心打造平安品牌,全面落实综治平安建设各项措施,努力开创“平安龙岩”建设新局面,为龙岩加快建设闽粤赣边生态型经济枢纽和海西重要增长极创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和法治环境!
课题指导:郭韶翔(中共龙岩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长)
课题负责:卢 意(中共龙岩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市综治办主任)
郑奕玲(龙岩市综治办副主任、副处级干部)
课题执笔:蓝浩成(龙岩市综治办综合协调科科长)
注释:
①:“六个位居前列、六个明显增强、六个坚决防止”摘自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平安龙岩”建设工作的意见》(岩委〔2009〕58号)。“六个位居前列”是指:综合防控体系覆盖率位居全省前列;现行命案侦破率、警务机制建设位居全省前列;矛盾纠纷调处成功率位居全省前列;平安创建覆盖率和巩固率、公众安全感满意率位居全省前列;基层综治组织网络和运行机制位居全省前列;综治领导责任制考评位居全省前列。 “六个明显增强”是指:应对传统和非传统安全感威胁的能力明显增强;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能力明显增强;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能力明显增强;驾驭社会治安局势的能力明显增强;动员各方力量参与社会管理的能力明显增强;队伍建设和执法公信力明显增强。 “六个坚决防止”是指:坚决防止发生在全国全省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政治稳定的事件;坚决防止发生在全国全省造成重大影响的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和集体进京非正常上访事件;坚决防止发生在全国全省造成重大影响的群死群伤治安安全事故;坚决防止发生在全国全省造成突出区域治安稳定问题;坚决防止发生在全国全省造成重大影响的暴力恐怖犯罪、涉黑涉恶犯罪以及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坚决防止发生在全国全省造成严重影响的执法队伍违法违纪案件。
②:平安建设“三率”是指:社会治安满意率、平安建设知晓率、党政领导重视率。
③:“五大战役”是指:重点项目建设战役、新增长区域发展战役、城市建设战役、小城镇改革发展战役、民生工程战役。
④:《龙岩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权制实施办法(试行)》(龙综治〔2009〕8号)由市综治委、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监察局、市人事局联合下发;《龙岩市新一轮压发案保稳定促发展责任捆绑考核办法》(龙综治[2010]37号)由市综治委下发。
⑤:市综治“五部委”是指:市综治委、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监察局、市人事局。
⑥:《龙岩市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办法(试行)》(龙综治〔2010〕33号)由市综委下发。
⑦:“三项重点工作”是指: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