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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临床检验项目基本组合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作者:    文章来源:     日期:2018-06-29 【字号:
 龙医保〔201828

市医管中心,各定点公立医院:

根据《福建省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实施方案》(闽医保办〔201735号)要求,为继续推行临床检验项目基本组合打包收费政策,促进临床检验人员合理选择检验方法和检验项目,加强临床检验收费行为监管,经研究,决定进一步规范凝血筛查等部分临床检验项目基本组合收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规范的临床检验项目打包收费的基本组合有:凝血筛查、体液免疫检查、乙肝二对半(定性)、乙肝二对半(定量)、T淋巴细胞亚群检测(相对计数)、T淋巴细胞亚群检测(绝对计数)、甲功三项、甲功六项、妊娠甲低筛查、性激素三项、性激素六项,基本组合所含项目及价格详见附件。

二、已设定临床检验项目基本组合的,各医疗机构不得再以检验方法、试剂或仪器不同为由加收费用,也不得在基本组合之外增加项目另设组合收费。

三、本通知公布的临床检验项目基本组合价格为最高指导价格,医疗机构可按低于最高指导价制定具体执行价格。

四、上述临床检验项目基本组合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请市医管中心做好医保支付项目编码工作。

五、各医疗机构要严格按照本通知规定,进一步规范临床检验收费行为。市医疗保障、卫生计生等部门将加强对医疗服务收费行为、医保支付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反本通知规定的,依法严肃查处。

六、本通知自201851日起执行。

 

龙岩市医疗保障管理局           龙岩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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